張火慶:【說岳全傳】42ccf67f556022ebcd6724748795677a.jpg的牛臯

一、何謂戰爭小說

「戰爭小說」的名稱,據夏志清說:

那些雖然歌誦歷史人物和事件,卻不以信史自居的(小說)……因為它們講的是某人、某家、某幫、或某個新朝代的小集團從事大規模的戰爭,或一連串的戰事……想入非非,把戰爭場面公式化……過分注重這些戰爭,以致疏忽其他有歷史趣味的事情。[1]

  這就是說,以戰爭場面的鋪敘、幻想為主題、為趣味的重點,並產生一大串與其經過有關的副題的通俗小說,如《三國演義》、《水滸傳》、《封神演義》、《隋唐演義》、《說岳全傳》、《羅通掃北》、《薛仁貴征東》、《薛丁山征西》、《五虎平西》、《五虎平南》、《楊家將》、《萬花樓》……等,這種型態的小說,由於主要的篇幅以及情節的重心都擺置在戰爭事件的演述上,而消化了其他屬於文學上個別藝術的成就,因此造成一種特殊的風格與模式,流行於廣大的民間。大約,從《三國演義》以後,中國章回體的歷史小說,都會自然的承繼這個戰場敘事的傳統。雖然這些作家們幾乎都不曾親身經歷戰爭的場面,也不曾目睹它的屠殺與恐怖,因而,他們對戰爭的幻象,通常是歪曲成英雄事業的豪壯與榮耀,奇貨可居的渲染這類殘殺,並籠統的以鉅大的死傷數目來誇讚戰爭的激烈,他們常是以旁觀者立場來描寫軍隊的廝殺、衝突,卻沒有把這殘酷的現象昇華為文學的同情與道德的批判,他們認為驅使大量的生命作為犧牲,乃是英雄事功的必要條件,也就是:「一將功成萬骨枯」,彷彿成為合理的小說邏輯。但是,這種既非實況報導,違背人性的型態,為什麼會一再出現於通俗小說中,而被受難的民眾接受呢?近代的布袋戲,也承襲了這種戰爭故事,而且幾乎都只是純粹的對打、砍殺,翻不出新奇的花樣,注不進高尚的情操。也許勝負並非真正關切的,死傷也不是觸目驚心的,而只是喜歡看英雄與他的敵人不斷的拚命,那樣的使人血氣激昂、助威吶喊,因而暫時沖開了日常生活的枯燥、寂靜,藉口發洩了對現實壓迫的不滿?

  再就浦安迪(Andrew H. Plaks)的「二元補襯」與「多項週旋」而言[2],戰爭場面的一再重覆,其作用並不在於有計劃的由串連而逼進,而終於抵達一個預定的最後戰略目標。就是說,每一場戰爭都近乎片斷的、偶發的事件,是小說情節的發展中,由於與歷史記事糾纏,每遇到正史著錄的戰役時,作者便截取下來,鋪張它的細節,作為小說的內容之一,以便保持與正史不即不離的態度。這樣作,可以增加演史小說的豐富性與可信性,但也破壞了作為獨立藝術品的完整性。這即是浦安迪所說:

但在研究中國的長篇小說的,我們必須承認,其作者似乎不經意於創造一種全面性的聯貫印象。當然,有些長篇小說的確以某種神話或歷史的架構為其總括的原則(就岳全傳即有此傾向)……而此類敘事架構並不足以構成小說的全面佈局,而只是描襯輪廓的裝飾手筆而已……中國敘事文學的結構則是以呈現某種互相重疊的動靜交替為原則,也因此消滅其直線發展的、藝術統一的印象……他們是以「反復循環」的模子來表現人間經驗的細緻關係。

  戰爭小說在戰場描述上的重複與沿襲,似乎就是這種「綴段性」的結構,它重在敵我雙方的互相消長的永恆輪迴,因此,儘管戰爭不斷的發生,卻沒有必勝的單向推進,故而,戰役的次數也就不能加以限制了。情形似乎是這樣的:既以戰爭為主題,則先假定雙方各有一綿延滋長的集團勢力,各由一個英雄領導,隨時遭遇了,便廝殺起來,誰也沒有能力一舉殲滅對方,只能贏得一場獨立的勝利。作者也缺乏全面戰爭的策略與眼光──除非先以天命的意義說明氣數的偏向──他為了完成善惡交替的週旋與對立的均衡局面,會讓雙方都有輪流勝敗的比例,以促使戰爭無限的延長,直到雙方都耗盡元氣,無力再戰為止。所以,每一場戰爭幾乎都可以獨立的單元來欣賞,是一次完整的戰況的縮影。它在某種意義上是把敵人也看成同類的、人性的,也有權利並存於地上的,只要互不侵犯,則敵我都是上天的子民,都當尊重。但也因為這樣不把對方看成罪大惡極而該徹底剷除的原則,才使惡根不絕,戰爭頻生。

  對於讀者而言,每一場戰爭都是有意義的,次數的多少並不關乎藝術的節制,相反的,它代表了敵對雙方在精力持續上的限度。既然事實上戰爭永遠無法避免,則一個始終維持充沛戰鬥力,隨時待命的英雄團體,在應付任何突發的侵略,總是較實際而有效的,他們縱不能以雷霆一擊滅絕天下惡勢力,至少,每當民眾受威脅時,都能有這些力量挺身阻擋。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會有每個朝代的戰爭小說的產生,只要英雄名目改變,則戰爭場面的重複與沿襲,都能被讀者接納並欣賞。戰爭小說即建立在這種理論下而層出不窮。

  復次,論列所謂「丑角」:

──原本是月令十二時的稱謂之一,用到戲劇上,則成為角色的名稱。徐渭《南詞敘錄》云:「以墨粉塗面,其形甚醜,今省文為丑。」《堅瓠集》云:「優伶有生、旦、淨、丑之名。《樂記注》謂:「俳優雜戲,如獼猴之狀。乃知生,狸也。旦,狚也。淨,猙也。丑,狃也。」以角色名稱配合相應的動物,兼以指明它們的性格特徵。狃的意思是:狎也,犬與人親熱也。就是有熟習而狎戲的味道。傳述先《竹軒時語》說:「在小說的結構中,丑角最接近作者與讀者,也最能洞察情節的神秘運轉。」因為丑角是作者與讀者共同創造、共同需要的人物,他溝通了兩者之間心照不宣的陰謀,他通常以低俗而滑稽的形象喚醒人們感情上的舒適。而把嚴肅的人生意念融解成親切的氣氛。它具有復活與再生的力量,可以沖淡現實的逼迫而遁隱到餘裕的笑意裏。他能化腐朽為神奇,亦能降高貴為粗俗。他是一帖瀉藥,洩盡了食古不化的臭水,是一瓶潤滑劑,使銹滯遲疑的世界再度旋轉起來。

  作為戰爭小說的丑角,他的功用是消融成敗的執著、平視生死的流轉,並作為人性的提示者,他沒有參戰的狂熱,亦非撒手不管,他只足以輕鬆的方式處理這場血腥的刺激。以《說岳全傳》的牛臯為例,我們將看到戰爭小說的丑角通常被賦予三種特徵:嗜殺、福運、滑稽。它們各有深刻的涵意,並有著天命的渲染,使一切發生的現象都成為必然。他以配角的身分輔助了主要英雄的事業,也同時補償了英雄性格的悲劇。

 

二、正史的記載與小說的轉型──兩個牛臯

牛臯本是《宋史》列傳中的人物,且是個勇猛善戰的中興名將。但到了通俗小說《說岳全傳》裏,卻變成截然不同的丑角型態。其中有何轉型的關連,有待於探索。小說家或許是為了戲劇性的需要,捏造了這樣的傳奇人物,據我們比較的結果,《岳傳》的牛臯與《宋史》的牛臯幾乎完全不同,《岳傳》對岳飛的描述,多少比照《宋史》而加以損益的,還可以尋繹出「述」與「作」的痕跡。至於配角的牛臯,則是劈空而來,破空而去,於正史上來路不明,是典型的小說人物。《宋史》列傳說:

牛臯,字伯遠,汝州魯山人,初為射士,金人入侵,臯聚眾與戰,屢勝……臯討劇賊楊進於魯山,三戰三捷,金人再攻京西,臯十餘戰皆捷……擊敗之……敗之俘其酋……遇敵,戰輒勝……會岳飛制置江西湖北,將由襄漢規中原,命臯隸飛軍,飛甚喜……遂復隨州……復襄陽……廬州平。……紹興十七年上巳日,都統制田師中大會諸將,臯遇毒,亟歸,語所親曰:臯年六十一,官至侍從,幸不啻足,所恨南北通和,不以馬革裹屍,顛死牖下耳。或言秦檜使師中毒云。……

  據《宋史》所載,牛臯在未歸隸岳飛時,於獨立抗金事業中,已是戰績卓著。編入岳家軍後,更是大展將才,所向無敵。廬州一戰,臯遙謂金將曰:「牛臯在此,爾輩胡為見犯?」眾皆愕然,不戰而潰。他已儼然是金兵的剋星,可以聲勢屈敵了。隨即又從岳飛平水寇楊么,一路昇官,以侍從而遇害。這樣一個有名有姓、官籍昭然的大將,他的生平除了勇謀膽識為後世景仰外,實已找不出其他含小說家感到興味的特徵了。或者說,他功高而被害的英雄悲劇性,與岳飛的「莫須有」罪名具有同樣的遺憾,遂使小說家用傳奇的手法,為他們作辯冤的補償──此即《說岳全傳》中,岳飛升格為如來佛座下護法大鵬金翅明王,秦檜則化身為鐵背虬龍,大鵬啄傷虬龍,秦檜害死岳飛而後被打下地獄受苦的故事。同樣的,牛臯的轉型則更加值得玩味。牛臯在《宋史》中是個忠君愛國、鐵錚錚的英雄,但卻死於奸臣毒手,一腔忠義化作萬古沉冤,於是小說家在《岳傳》裏把他改造成類似李達的草莽好漢,雖效忠於岳飛,卻不把朝廷放在眼裡,而極盡謾罵與嘲諷。假若說,小說作者對於北宋徽宗到南宋高宗這一段史事有所不平,為了宣洩他的批判,那麼,這任務便全部付託在牛臯身上。因為岳飛是個民族英雄的典型,是教化後世的模範,雖受了極大的冤屈,仍須維持逆來順受的儒將風度,小說最多僅能給予他死後神格的加封,讓他在因果上對好惡者施以報復。至於牛臯,他則是隸屬岳飛的,是連坐的受害者,他個人的榮辱都籠罩在岳飛的羽翼下,他只是英雄整體的部分,足可施予改造而不影響岳飛的崇高性。就如上帝從亞當取出一根肋骨,創造夏娃,《岳傳》的作者也從岳飛的部屬裡選出一個牛臯,給予變性手術,而造成丑角。他將以冷眼旁觀、從容自主的型態出現在小說裡,對人間的善惡發出正面的批判;他不再牽絆於「忠君愛國」的道德而容忍非理的陷害;他以超然的地位過適性的生活;他完全解除了俗世以為榮耀的枷鎖;他有天生的福運以及壓霸扶弱的權利;他將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出岳飛在受難中,因為維持道德體面而強忍的怨怒;他更能讓讀者把社會禁制下的非理性衝動導洩出來。在小說中,他則替已死的英雄討回等量的報仇。這正是小說家及讀者所希望的結局。他代表了人類對於正義力量的需要。同時,這改造的牛臯對正史上的他,也滿足了「馬革裹屍」的英雄欲望(見《岳傳》79回)。夏志清先生說:

在這些陪從的英雄中,最可愛的是綠林出身的滑稽英雄,粗魯、耿直,而且極為浮躁,雖然他常以丑角的姿態出現,他宣洩了對一位忘恩負義的皇帝的不滿、反叛的情緒。……遇到昏君和奸臣,主要的英雄除了忍受時間的考驗來剖自他的忠貞和榮譽外,別無他法。因此,在戰爭小說裡,那未受孔夫子陶育,心直口快的英雄常成為對昏君和奸臣抗議的主要發言人。……那目無政府,叛逆性的英雄,常因說書的小說家怕政府的檢查和逼害而必須故意用滑稽的手法來處理。……事情似乎是這樣:只要主要的英雄宣誓對皇室完全盡忠,那滑稽英雄對皇帝和政府直言不肆的批評就比較不會惹禍。[3]

  這種丑角英雄,在小說中是有著特殊用場的,他不僅要讓讀者能夠發笑,並且,還要在這笑中同時達成兩種任務:一是以野蠻的方式伸張正義,對抗昏君與奸臣,而使天下人心獲得平衡的補償。二是,以表面的滑稽性來隱藏它背後嚴肅的不滿。這樣的角色,豈非大智若愚者?但是,在我們看來,他不過是個簡單而不文的野人罷了。何嘗想到,他可能是小說家心血最多,藝術性較高的一種典型?小說與戲劇中都少不了這種丑角,他滑稽的本能,即是天賦的智慧,他常在若不經意的行為裡揭發了一項啟示。

 

三、丑角特徵之1─嗜殺

  牛臯第一次在《岳傳》裡出場是第六回:「亂草崗牛臯剪徑」他的相貌是:

面如黑漆,身軀長大,頭戴一頂鑌鐵盔,身上穿著一副鑌鐵鎖子連環甲,內襯一件色羅袍,緊束著勒甲縧,騎著一匹烏騅馬,手提著兩條四楞鑌鐵鐧。

從頭盔到座騎都是黑的,這付形狀,與「黑凜凜」的李逵、張飛,有著共通處。黑色面貌給人的感受是渾沌、文化低落、民智未開的。中國平劇圖譜,黑臉表示忠義、勇猛、粗魯,通俗小說也慣用此色所暗示的坦率、野性,以與白淨的書生相對照。牛臯本是上界趙公明座下黑虎轉世,落個人形也還是黑皮膚,以示不忘本。《封神演義》第四十六回說:

趙公明正看山中景緻,猛然山腳下一陣狂風,捲起灰塵,分明看時,只見一隻猛虎來了,笑曰:「此去也無座騎,跨虎登山,正是好事。」……掉步向前,將二指伏虎在地,用絲縧套住虎項,跨在虎背上,把虎頭一拍,用符籙一道,畫在虎項上,那虎四足就起風雲……

  這段記載當即是《岳傳》陳述黑虎來歷的假借,在民俗信仰裡,動物往往稟具某種神秘的能力,可與人形互變。尤其是受過術士點化的野獸,更分享了他的法術。但是,當他化成人形時,總會遺留一些痕跡而為人識破,如狐狸精變人還拖一條尾巴。岳飛為大鵬所變,故取字為「鵬舉」,牛臯則保留了黑虎的顏色與凶性。岳飛早期的四個伙伴中,湯懷是「素白包巾、素白繡花戰袍」,張顯是「綠緞子包巾、綠緞繡花戰袍」,王貴「大紅包巾、大紅戰袍」,而岳飛「頭戴爛銀盔、銀髮馬,渾身雪白,遍體銀裝」,共是銀、白、紅、綠、黑五樣,各有可資識別的「特色」。不僅是色彩的觀念,還有五行分屬的意義,隱喻人格的作用。除了標指命運氣數的輪替,亦可由個人對顏色的偏好而窺其性向。若就牛臯的黑,相對於兀朮的赤(臉如火炭,上界赤鬚龍轉世),於五行生剋上,恰是「水剋火」,故後來牛臯剋死兀朮(第七十九回)。這也許純是巧合,也可能是特意安排的。「瞻形得神」一直是中國相命、觀人的原則,小說家不免花費許多筆墨去描述人物的相貌、膚色、服裝、談吐、舉止,以此界定他的性格。因而,可以說,黑色之於牛臯,是具有決定性的表徵。

  此外,一個剪徑草賊,竟然全身軍人披掛(他這套盔甲鞍馬卻從另一個強盜頭子奪來的),不僅於身分上不配襯,也顯示他的缺乏自知之明。「鑌鐵」據說是出自西番,面上有旋螺花紋或芝麻雪花紋,其價值勝過銀子。牛臯這身貴重的服飾若拿去典賣,必不致於還要靠搶劫來維持生活了(他的落草是暫時性的)。但他既不善於理財謀食,或者還對強盜生涯有興趣,因為那是一種扭曲了的英雄幻想──看到弱者顫慄屈伏於面前,也是十足的快感。這或許是他最適配的職業,他亦剪裁自己的身段去適應它。

  牛臯第一次搶劫,就碰上岳飛:「此人氣質粗魯,可以智取,不可力敵。」話雖如此,岳飛還是在拳腳上擊敗了牛臯。這牛臯雖是粗魯,卻頗有自尊,被人打敗了,便要自殺:「我從來沒有被人打倒,今日出醜,罷了,罷了,真真活不成了。」他不能忍受任從擺佈的恥辱。他直覺的認為「出醜」是一項致命的判決。也許是前世習慣的延伸──以野生動物的生涯而言,一隻食肉獸必須比牠的獵物勇猛而自負。毫無例外的勝算不僅是狩獵者的榮譽,也是維持生命的起碼條件。任何一次意外的失敗,都可能是信心的永遠挫傷。對一個文明人而言,謀生的方式較富於彈性而多選擇,但牛臯的天賦只能從事狩獵式的生涯,完全寄託在銳利的爪牙上,撕肉飲血。

  牛臯翦徑,除了上述的天性,另有兩個自圓其說的目的:「因想我就尋見周師父,將什麼東西來過活?為此順便在這裏搶些東西,一來可以餬口,二來好拿來做些進見之禮。」牛臯是遵從父親遺命,要去投拜周侗為師的,他扶持著母親,一路從陝西尋來,大約無法謀生,又急於拜師,不免就作起歹事來,除了餬口,連覲見之禮,也要一併由此賺得,這是血腥的束脩。周侗的徒弟中,盧俊義與林沖後來都入了夥為梁山泊大盜。而這未來的門人牛臯卻又以草賊出身,可說是養徒為患的惡師了。然而,在兩宋交接的混亂夾縫中,朝廷奸臣與江湖草寇,何者為良,何者為惡呢?周侗終身不仕,便是一個抗議的例證。但他畢竟只是痛恨奸臣敗壞政治而已,忠君愛國的心情遺傳給了岳飛,並具現在後日抗金勤王的行為上。也可以說是洗刷了周侗「惡師」的罪名。因此,周侗生平在民間的褒貶,由岳飛而扭轉,也算是「善繼人之志」的孝行(岳飛於小說中因洪水而喪父,後來過繼周侗為螟蛉之子)。牛臯於無意間想以「血腥的束脩」污辱周侗,卻被岳飛降服、阻止而改頭換面,成為後日朝廷的功臣。岳飛與牛臯結拜為兄弟,並傳授他武藝,教他識字。

(一)嗜殺與娛樂

  然而,牛臯只是暫時被降服而披上文明的外衣,他內在的黑虎本質仍不時暴露出來,而顯示了第一個性格特徵──嗜殺。如第八回,眾兄弟夜宿破廟,把圍攻的卻賊殺個痛快,牛皋更建議把這些屍首「一把火燒了」,張顯便說:「原倒是殺人放火,是道地的本領。」後來更有許多「雖不得功名,也給我殺得爽快」的話,這與李達的以殺人來「燥燥脾胃」是一樣的可怖。上天並未賦予他們人性的惻隱,只要牠永遠強壯,便不會瞭解那種哀告求饒的悲慘。何況,「嗜殺」的本性,再經過文明的裝扮,有了「娛樂」的功能。它是超越本能而附加的心智欲望。在人類的自發行為裏,食衣住行的後面,又發展出「育、樂」的項目,即屬於此類活動。

  羅素說:

為了使社會安定,我們必須替人類的某些衝動設置無害的出口,這類衝動,我們的祖先是從狩獵活動中攫取滿足的。

我們有侵略性衝動,也有創造性衝動,可是社會不允許我們任意表現。(羅素選集)

  文明發展到一定程度時,會對人們的行為施以種種理性的限制,這種限制的接受與奉行即表示人類自我約束力的覺醒,由此而有別於低等動物,保障強者與弱者之間的相安共處。但是,這些衝動往往會突破所有障礙、禁忌而再度潰決為攻擊的行為。勞倫茲的《攻擊與人性》,從繁複的實驗中證明了人類亦如動物有強烈的攻擊衝動,在遠古時代,穴居野處的人類有充分的機會發洩這衝動以維持身心的平衡。但隨著族群的相處經驗而產生的大量禁制,已使得現代人秉承了遺傳,卻喪失了表現的權利。這常使人類顯得毫無生氣、易怒、神經衰弱,正如《岳傳》第十四回,王貴對牛臯說:

你曉得我為何生起病來?……只因我那日在教場中不曾殺得一個人,故此生出病來。……如今太行山強盜去搶掠京城,必然人多在那畏,……我和你隨後趕去……殺他一個痛快,只當是我病後吃一貼大補藥,自然全好了。

  《攻擊與人性》也說:[4]

猶他印第安人比別的人類族群更常遭受神經質的痛苦……這是因為沒有洩放的攻擊衝動所致。許多印第安人以為自己有病,也描述自己的病況,但是問及他們為何會這樣時,他們只能回答:因為我是個猶他人!

  只是因為猶他人或王貴、牛臯,便是需要發洩攻擊衝動的充足理由,這在自視為文明的人們是不敢如此聲稱的,但這非理性的源由亦有它的基礎:

史前時代的族內選擇競爭,是一種發洩攻擊衝動的手段,而今日的社會秩序無法讓人們適當的把這種攻擊衝動洩放。[5]

  人類遺傳中的攻擊衝動,大約是由史前的物競天擇與後來的漁獵生活累積而固定為屬性的。而文明的發展,只是一段很短的時間,還不能完全轉移或滅絕這種根深蒂固的衝動。何況,在人類尚不能找出最完善的辦法之前,它還扮演著重要的動力,使人類保持高超的地位,並抵制其他動物的篡奪。攻擊衝動一方面是戰鬥能力的訓練者、支持者;一方面也是自衛行為的先發制人。

  大部分被今日責為邪惡和致命的罪行,在原始人看來,它們是和自然傾向相符合的,它只是一種純粹的適應,而且毫無害處。[6]

(二)嗜殺與本性

  牛臯既是黑虎轉世,則他的嗜殺是有先天根據的,除了動物族群的自然禁忌外,他幾乎不受社會道德與慈悲情懷的干擾,他嗜殺,因為他是黑虎,他以狩獵的本能介入文明社會,又恰當的投身於戰爭中,環境既鼓勵他殺人(殲敵),他的意志亦樂於血腥的屠戮,而且文明狀態下的人類大多是柔弱可欺的,這種種方便提供了他嗜殺的理由。他雖不是毫無動機的機械殺人(這比李達高級些)但是「殺」的行為也並不是基於仇恨或悲憫,岳飛曾企圖以結義與教育來培養他的人性,他卻不能經由反省、忖度去瞭解人性的作用,他只用敵對異己的是非觀引燃憤怒,隨即轉化為攻擊的欲望。他享有殺人的快感以及免受懲罰的特權,正如上帝委任的劊子手,岳飛為他指明了刑犯與罪狀,便把斬首的職責交託給他。身為潛意識的黑虎,他雖披著人形,而靈魂卻是六畜道的。他甚至無法辨明人類是否與他同類,他實際應屬於「半人半獸」的種族。在未遇岳飛之前,他獨來獨往,不惜攻擊無辜的同胞,這在族群禁忌裏是不被允許的,但只要他自命為剪徑小賊,即等於自我放逐,而使他的反噬成為合理。加入岳飛的陣營後(他被擊敗而欲自殺,卻蒙岳飛收留,算是死而復活,脫胎換骨),則意味著投名入會,須受規矩的限制──不得殘害同伴以及相關的統御與附屬,這在「岳家軍」是指謂宋朝君臣與本國百姓,它的宗旨是「上報朝廷,下安黧民」。那麼,牛臯的攻擊衝動受到約束而轉向於金兵與盜寇的了。這是個人文化的轉機,是岳飛所操縱的。他現在既有所隸屬,則亦有定向,因焦慮而無故殺人的情況也免除了,他的嗜殺,已可說是動物本能與局部文明的適當協調了:

有許多凶悍的都居讓他發洩攻擊衝動,而且只有少數值得信賴的朋友使他去愛他們,他的道德責任不會負擔過重,而且也不會在突發的怒氣中,用自製的尖銳武器攻擊同伴。[7]

  這種性格確定後,牛臯對金兵與盜賊仍是殘酷的,卻維持了兄弟間的義氣,甚至還產生某種共命的感情,如第三十九回,高寵被金朝鐵華車輾死後,牛臯不顧危險獨踹金營奪回屍首,而「大哭不止,連暈幾次。」高寵是牛臯提議結拜的,他自然的承擔起護持的責任,就像他委身於岳飛的那種信心,而兄弟慘死,即是他的失職,他終於也理解到集團互賴的深情了。嗜殺的本性更堅決化為敵對者報復的仇恨。他原始純樸的心智,經過岳飛的教化,已有學習人性的轉機,而今更由模仿群居行為而得的體驗(結義),隱然也能判斷是非而付出生命中最珍貴的感情了。雖然他曾熬不住飢餓而再度搶劫,以致氣死他的母親(第二十一回),但他亦不再似野獸的罔念恩義,他仍會在七月十五祭鬼時,「想起母親,放聲大哭」。他已具有人性特質,只是不善於處理人事而已。這是他的極限,他的嗜殺,由盲目的獸性,一變而馴服於有選擇的敵對,再變而能反轉出對同類的關愛。一層層剝落虎皮的結果,他竟也露現出人形的光輝。嗜殺在這過程裏,也逐漸的減去凶性而有了替天行道的意義。

(三)嗜殺與酒

  由嗜殺衍生的,還有嗜酒一項,酒的作用,在丑角身上,原是麻醉人性,引發獸性的,亦表示對人間的清明發出嘲諷。丑角由於依附於正義凜然的英雄,不免在意識上有所顧忌與抑制,為了逃避這種不適性的自我壓迫,丑角常飲下大量的酒,以解除禁忌,放膽從事非理性的勾當。丑角本有較多不受責難的殺人自由而原不必借助於酒的,不過,喝酒以後砍人頭、剖人肝,則如佐酒的菜餚,能使豪興轉強,快感加倍,亦可消滅血腥的恐懼感。英雄不敢縱恣自己於這種變相的享樂,丑角則一向如此。酒是嗜殺的贊助者,牛臯的形象應是「雙手提鐧、口吐酒涎」的。岳飛說他「將那酒吃個不住」、「只剩牛臯一個,獨自拿著大碗,尚吃個不住」,然後便糊里糊塗的酒興發作,「獨闖賊巢」(第二十八回)最妙的是一次酒後爛醉,騎馬上陣,忍不住嘔吐,噴在番將臉上,竟因此殺了對方。酒見了血,益添威猛,於是「復上馬招呼眾軍,衝入番宮,殺得屍橫遍野,血流成河。」(第三十二回)。酒催動了殺機,其後果不可收拾。第五十回說秦檜的妻子在高宗犒賞岳飛軍隊的三百罐御酒裏,下了毒藥,幸而嗜酒的牛臯及時發現,才挽回一場浩劫。這番曲折,嗜酒脾性反而補救了嗜殺的罪過。這是個喜劇的例外。前面提到《宋史》記載牛臯被秦檜以藥酒毒死,這裏卻翻成牛皋識破計謀,眾將得以免死。小說家捏造翻案的用意,我們留待下文再談。

 

四、丑角的特徵之2─福運

  作為丑角,他必然於心智或外貌上有所缺陷,而上天為了發揮丑角在人世間的功能,會適當的給予補償,最通俗的方式,即是長壽與福運,所謂傻人多福,而長壽亦是福。在戰爭小說裏,這種福運則表現在「逢凶化吉,化險為夷」的能力上。如《說唐全傳》的程咬金活到一百二十歲,滑稽突梯,最後還笑死。《岳傳》的牛臯也是一員福將,挨到第二代英雄繼起作戰的老耄年紀,才笑死在兀朮的屍體上。他們都是天命的寵兒,不必祈福禳災,卻自然福壽。他的人為意志較不發達,使他總能在順從本能的狀態下,從容而自在的歸依於命運,他沒有天人間的衝突,也就保持了渾沌的赤子之性,不思善、不思惡,只是茫茫前路,不知何所底止的順流而下。過去的很少掛懷,末來的懶得操心,唯一在乎的是享受當前的快活。對這種安於現狀的人物,上帝不會橫加干擾,因為他沒有額外的欲望與野心,上帝也樂於給他較多的方便,使他幸運的活在世間。同時,由於較少受文明的污染,常在他的行為上直接看到原始刻痕,正如在野生動物觀察到的──堅韌、自由,飽嚐日、月、風、雨的滋潤。而所謂「福氣」即指此種不受思想羈絆,而來去自如,獨與天地同流的特徵。我們通常認為「福運」是上天行使在某人的奇蹟與優惠,而粗魯的性格獨得這種恩賜,這或許因為精明傷和氣、孤傲少生機的傳統觀念,自我本位者不能兼容萬物,並納百福吧!在通俗小說中,主要英雄必具備傑拔超群的智慧,也因此易遭天妒人忌的挫折,他的悲劇性是一種「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的磨難。而質樸無文的丑角則常被忽視而減少前進的阻力,雖然他不能獨自完成重要的事業,卻閃避了英雄的難關而迂迴輔成英雄的某些顧慮。他的福運是基於先天才智的匱乏而得到的後天補償,也是英雄性格的贊助者。牛臯所秉賦的資質並不完全,也就是說,在「人」的條件上,他是未受文明(道德、法律及社會化原則)馴服的野蠻動物,不能安於人文枷鎖。他既不企求俗世的富貴與榮譽,則當他遊行於人間時,便收發自如,率性而為了。他本是上界黑虎轉世,經歷二千多年的歲月(照《岳傳》的溯源,他從《封神演義》時代的趙公明座騎直到徽、欽二帝的北宋期間,大約兩千餘年),已稍具道行根基了,但既莫名其妙的落凡了,則不免與人間有所牽扯。他雖不執著於人情,倒也不能清淨免俗。譬如第五十回,牛臯因打破三百罐御酒(此酒乃是泰檜妻暗中下毒的)而被岳飛軀逐出營,他一路行到碧雲山,投靠鮑方老祖出家作道人,法名悟性。老祖要他「戒酒」、「除葷」、「戒情」。但他的轉世並非為借胎修道而來,卻是另有用途,故受不了淒涼,而瞞著師父下山閒走,並殺牛開葷,於是被老祖趕回去輔佐岳飛,臨行還贈他幾件寶物。這就說明了牛臯在《岳傳》中的地位,一面是人事不足,而須仰賴福運,一面又仙緣末到,不得撒手人寰。他的福運,並沒有特殊神秘的意義,而只是一種以禽獸之質,勉強介入人世漩渦的保護網,也是為了輔助岳飛而附帶的屬性。福運是他的保障,也是他的特權。這個護身符,一般丑角如《說唐全傳》的程咬金、《楊家將》的焦贊、孟良都具備了。而金兀朮在岳飛未死之前,也曾三番兩次得神人指點而死裏逃生(見《岳傳》第二十七回、四十五回、五十九回),這些都是根源於天的福運。但牛臯則是標準的福將,從頭到尾福星高照,逢凶化古,歷險不傷。因為他的下凡,是為了替整個故事作「畢竟成空」的見證,他不像金兀朮、岳飛、秦檜等人下凡一遭後,又無端生出許多本來沒有的功過。他以服役的黑虎降世為人,死後「仍著趙公明收回」,乾乾淨淨,劈空而來,破空而去,於本來面目無增無減,亦無滯無礙。即是說,在福運的觀照下,他的「人生」只是「白走一遭」而已,他的福運也保證了他不必以自身的意志去爭執什麼。他以配角的身分,作為英雄的屬性之一,本身是沒多大意義的;只要有利於主角,他必能具備各種福運,以彌補英雄因道德鍛鍊而缺乏的種種優勢。

  而牛臯的形象,卻是介於人、獸之間的一種活潑與灑脫,他以獸性投胎人間,在不協調中顯示一項智慧的喜劇──以超然遊戲的態度對待宇宙萬物,荒謬悖理之事固然層出不窮,溫暖真摯之情亦所在多有,牛臯之所以今人發笑,今人覺得他的滑稽與親切,正在於不嚴肅的面對任何理念(道德的,人慾的)而以身殉之。他讓我們感到荒謬(荒謬即是對嚴肅的嘲諷),是個不規矩的人物,不知人倫尊卑,不顧習俗儀節,儼然一個自得的土霸王(他曾佔據太行山,自封公道大王,聚眾為城,稱孤道寡,替天行道)他那種天生的我行我素、快樂主義,卻使我們對這些因素所造成的破壞,暗暗喝采。在我們最初的笑意後面,隱藏著不能解脫的深沈悲哀。我們羨慕他的敢於公然自由,無所牽掛,以及沒原則的彈性,如行雲流水,任其所止。最具代表性的是第五十回,他被岳飛逐出營門,閒走上碧雲山。鮑方老祖要他回家,他轉念一想:「我與大哥立下許多功勞,昏君反要將藥酒來害我們。不如在此出家,無拘無束,也罷了。」他不怨怪岳飛,也不對昏君讓步,在兩難之間,不曾沮喪、絕望,反而能隨遇而安的適應另一種的處境,沒有什麼事橫梗在胸而致癡迷難解的,這即是一種永恆的生機。可以說,作為忠臣孝子的英雄,是渾身的自負與自縛,他常要犧牲可能使世界更完美的遠景,只為了成全社會機制下的道德理想;這就使他到處受牽制而忍氣吞聲,甚至最後以死表白心跡。人們寧願崇拜這樣純潔的死亡,也不要一個有污點的功業。岳飛順從母親在背上刺了「精忠報國」的庭訓後,他的命運便註定了殉節的終局。他說:「我母恐我一時失足,將本帥背上刺了精忠報國四個大字,所以一生只圖盡忠。既是朝庭聖旨,那管他好臣弄權?」「此乃朝廷旨意,你怎敢囉嗦、陷我不忠之名?罷罷,不如自刎了,以表我之心跡罷。」這是典型的自尋絕路,再無退步的了。至於牛臯無論如何是不肯輕言捨生的,他同時要估量生命本身的效用以及道德投資的價值,這兩者相等的,非選擇性的,並且到最後都是毫無意義的,都被「空」所吞噬。因而捨此就彼或取此棄彼,都只是可歎的笑料。鮑方老祖為他取名「悟性」,即有暗示玄機的意思:所謂性,其來源是黑虎、是大鵬,是禽獸的輪迴,而其終、始則是空。這樣層層破除,然後回首人生,但見處處荒謬,事事可笑,是不值得爭取的破衣裳。

  對牛臯而言,所謂精神、思想、理念,都是虛幻不實的,他也懶得去培養、關注,唯一他能感受生命存在及自暴自棄者,便是訴諸官能的滿足,並由此來判斷人間,如第二十一回,因遇著糧荒,那牛臯是吃慣了的,熬不得清淡,便與兄弟們搶劫,岳飛勸他們休取不義之財,牛臯則說:「大哥,只為飢寒二字難忘!」一切名節的敗壞、道義的斷割,以及人性的墮落,全繫在這簡單的兩個字上。他可說是夠坦白的,並且他的選擇總是最基本的而非最高級的,既不貪求,亦不匱乏。岳飛可以勒緊肚皮高唱「寧可正而不足,不可邪而有餘。」(第二十回)這正是以人格的端正補償現實條件的不足,有著固定的自我期許的。綜上所論,福運之於丑角的牛臯,是有特殊的內涵意義,或者竟可說他就是福運的化身。他所傾靠的一力,便常是天命所歸的。他的人身或許對岳飛沒有貢獻(他既武功較差,又少智謀),但他隨身攜帶的福運,卻庇佑了岳家軍的功成名就。岳飛也深知這個利益,便常委派他打先鋒,出使危險任務,如第三十回,岳飛領旨征剿鄱陽湖水寇:

卻點牛車帶領人馬五千為前隊先鋒……那王貴向著湯懷說:「大哥不叫你我做先鋒,反點牛臯弟去,難道我二人的本事,不如了他嗎?」湯懷道:「不是這麼說,大哥常說他大難不死,是員福將,故此每叫他充頭陣。」王貴道:「果然他倒有些福氣。」

  福運既是天生的,便自有它的威嚴,薄命者只能嘆羨而轉求於實力的補拙了。「大難不死」表示堅韌的再生能耐,以及超乎常態的例外,丑角便是靠這種「以奇為變」的天賦來顯現他的福運,並給予他的同伴一種枯木逢春花又發的信賴。如第三十二回,牛臯吃了半罎酒後,爛醉在馬背上,與金兵對陣,被風一吹,酒湧上來,噴了番將一臉,竟因此歪打正著,斬獲奇功。旁人看了說:「他倒是一員福將,吃得大醉,反打敗十萬番兵。」這樣的偶然率,本是英雄所不敢仰仗的,卻再三出現在丑角的事件中。尤有甚者,他連出恭時,都可意外的抓到奸細(第三十三回)這未免渲染過分了,而小說家刻意造成這種印象,以說服宿命信仰下的中國百姓,讓他們安於本分,並相信「時來頑鐵也成金」。牛臯除了一股毛躁的勇氣,便只剩渾身致命的破綻,但是,福運為他編織了一襲天衣,護住命根,然後有適時出現的道人來指點迷津,或者勇士解其危困。如第二十九回的花普方、二十八回的高寵、五十回的鮑方老祖、七十七回的楊繼同等,他們是牛臯的福運召來的,而這梗福運也隨時由牛臯傳播給他的弟兄夥伴們,如三十二回藉塘關總兵把女兒許配給牛臯。岳飛為此把「臨陣招親」這一款革去,因而成就了後日將官們許多搶親姻緣;五十回牛臯識破秦檜妻的藥酒陰謀而挽救了全軍生命;五十一回鮑方老祖贈寶給牛臯,破了楊么的火牛陣,並兩次解救岳飛與牛通的傷危。而最有意義的是,岳飛父子慘遭「莫須有」死刑後,兄弟們亦多殉節或飄零,獨「牛臯末死,他活到領導年輕一輩的英雄抗金,並且為恢復岳家應得的一切榮譽說項。」[8]他繼承了岳飛未完成的使命,在最後的殘局裏與兀朮同歸於盡,延長了南宋偏安的國祚。當時年輕的新岳家軍一致認為為:「只消牛老將軍壓陣,萬無一失。」(第七十六回)。他一生的福運,的確令英雄免去後顧之憂,而終於能在平凡的生活中創造奇蹟的故事,維持了人間一股長春的生機。

 

五、丑角的特徵之3─滑稽

  上一節說到牛臯的下凡,是以遊戲的態度,作跳躍的參與,是為了整個故事作「畢竟成空」的見證,因此,他能終其一生,不另立功過──這也是以因果輪迴為內在精神的通俗小說的一個特色,在第一回陳搏老祖說岳飛:「這孽畜落了刼,尚且行凶,這冤冤相報,何日得了。」以及最後一回,胡佛爺道:「善哉!善哉!大鵬久證菩提,忽生嗔念,以致墮落塵凡,受諸苦惱,今試回頭,英雄何在!」這即是它的主題意識。在「空」字的體認下,凡執著的必受苦,而執著與受苦的通常是由於在人形中妄作,在人性中妄想,以致不能「義理一層又一層,剝蕉到底只是無」的還原本來面目。這是英雄悲劇的導因。

  至於牛臯,當前一刻的保命與快活驅迫著他不能運用崇高的意念來緩衝、省察它,他只會順勢而下:「且圖目前,再作道理。」沒有前程的預期,他活得機智而冒險。他是真正瞭解人生所為何來的,因而他從不勉強自己從事違反本性的逆覺修養。他比岳飛更吸引我們,因為他洒脫中帶著三分譏飄。他欠缺沉著應變的功夫,反而使他的回應充滿了刺激。在對付外界的挑戰時,流露出大量的滑稽與奇絕,沖洗了一成不變的規律,而令呆板的耳目煥然一新,他自願成為可笑的人物,以不斷更新的丑角型態來挽救「在道德禁制與社會壓抑下,逐漸麻痺萎縮的」野性與童貞。最初的表現是毫無節制的好胃口,他總會保持在「吃得撐不住了」的過飽狀態。他把自己完全開放給食物與官能的慰藉,而如此優異的消化系統使他充滿活力及朗暢的個性。這即是幸福的根源,由這裡所觀察到的世界也都是愉快、飽滿、善意的,他終日在健康的胃腸下,打著呃的閒走,遊戲世事如掌心的飯碗與酒壺了。

  以牛臯的性格,他原本可以迅速了斷徽宗與兀朮這場因緣,但在天命的意義下,這不是他的事,而是岳飛的磨難歷程;作為配角的牛臯,只能耐煩的旁觀他們的爭戰、受苦與相殘。岳飛是故事的主角,是使情節延伸下去的主要線索,牛臯則是結束一切,故事殘局的收拾者。他對宋朝與金人的私家恩怨本無興趣,卻被岳飛扯進去了。但他依舊缺乏熱誠,而顯得懶散與隨便,有時還不免謾罵皇帝,以打倒英雄心目中的政治偶像,這是一種暗喻與點化,雖然岳飛執迷不悟的效死盡忠,為了成就道德表率與天命意旨而奮鬥,牛臯是不在天命系統內的,書中也沒有敘述他下凡的緣由與作用(其他如岳飛匹、兀朮、泰檜、秦妻則都有詳細的說明)既非因果循環,亦非犯戒落劫,倒像是遊戲人間的惡作劇,至於輔成岳飛的事業(最後一回說:因將武穆終身恨,一半牛奏臯大功)也是意外的成就。因而,他是《岳傳》中身分較自由的角色,他可以不顧人間的善惡爭執與是非成敗,亦無須顧慮天命的指令。他出場突兀,非常套可拘。

  丑角的滑稽表現,即所謂插科打諢,對主題意識並無建設作用,但透過隱含的情致而發揮曲折的闡釋,使主題更深化、活化,外表上,它似乎只是陪襯的,如李笠翁所言:

插科打諢,填詞之末技也。然欲雅俗同散、智愚共賞,則當全在此處留神,文字佳、情節佳,而科諢不佳,非特俗人怕看,卸雅人韻士,亦有瞌睡之時……科諢乃看戲之人參湯也,養精益神,使人不倦。

科諢之設,只在發笑。

科諢之妙,在於近俗。[9]

  尤其教忠教孝主題的載道小說,他的文學性與趣味性,全寄託在高明的科諢安插。我們可從李漁的論點尋求深一層的意義,所謂雅俗同歡,即在於撤除了知識程度的差距與隔膜,而挖掘到人心共通的經驗判斷,發笑的原因或由於丑角所表現的不平衡、不對稱、不規律、不合理等醜中之美(即不致於引起厭惡與逃避情緒的醜態)我們的笑,源於同情,而非輕蔑。

  它放鬆了繃緊的人生之絃,以低音奏出緩慢的聲浪,使我們暫時游息其中,再度攝取營養,恢復生機,所謂「人參湯」當是如此。它的第一作用的確是「發笑」,這並不容易,尤其在成人社會裏,笑是身分的降格。何況,惹笑的不來自高雅的情境與正直的心態;它是「近俗」的,是如諺語童謠般的平白流利,能普遍探入每個人原始的情懷,而喚起一種親切的回響,雖俗而真誠,絲毫不做作。甚至引起歸隱退藏的意念,因為它放鬆了屬於靈魂的神經,使世界不必為「掩飾」醜陋與罪惡而虛偽。

  我們且看牛臯如何滑稽:第九回兄弟們喝酒行令,以「英雄飲酒」為題,眾人有說「關雲長單刀赴會」、「劉季子醉後斬蛇」、「霸王鴻門宴」的,都被拘束在僵化了的定義裏。唯牛臯說:

我不曉得這些古董!只是我吃了幾碗,不縐眉頭,就算我是個英雄吧!

  正因為牛臯缺乏歷史知識與文學想像,所以能免除各種桎梏而取諸己用諸身,形成一個圓滿自足的輪迴。他的滑稽在於與他人不協調,卻能別開生面,隨時更新。再如第十回,牛臯喝了酒,竟私下向兩位武士挑戰,說是:「且等我去搶了狀元來,送與大哥吧!」武舉原是法定的程序,而牛臯雖是常敗將軍,但不嫉妒爭功。好勝只是性格使然,卻不蠻抗枉死。在富於伸縮的姿態中露出滑稽的坦率。三十回有一項他意外發現而成為救命常套的奇招:牛臯帶兵到康郎山與余化龍對陣,幾回合便被打敗而落荒逃走,他手下的軍士恐怕潰敗會招致迫殺,便反而站住腳跟,一齊射箭把余化龍逼回去了,而:

牛臯一馬跑回了十來里路,不見半個兵卒逃回……又拉轉馬頭,加上一鞭,趕轉來,但見眾軍士都在草地上拾箭,牛臯便問:「強盜到那裏去了?」眾軍士道:「我們放箭射他,他收兵回去了。」牛臯道:「妙啊!倘然我老爺下次弄了敗仗,你們照舊就是了。」眾將士倒好笑起來。

  身為將官,敗仗先逃,偏勞士卒搶救,竟成了習慣。他的觀念中本無「國家」組織,他所了解的是有形的個人,像他那樣的完整獨立的個體,似乎世事只應自塑自破,而人際關係毫無用處,為什麼要把自己交給群眾的公約來審判呢?這點他不懂,也不贊成。後來他更佔山為王,自命「公道大王」,僭越了皇帝的特權。他的武功與智力皆不如人,卻隱然有種不識好歹的霸氣,這「無賴漢的狂想」即是滑稽的來源,由此引生的笑料頗具娛樂效果。岳飛總是讓他掛了先鋒正印,領隊帶頭,他那洋洋自得的神態正如孫悟空以「弼馬瘟」為英雄名號。不過,他的真誠倒是前後一致的,這付撇下車隊、孤身敗逃的形影,已是極荒唐了,軍士還護著他從容奔北,而他反而「妙啊」的讚賞稱奇。顛倒本末,更活現牛臯的丑態與純真。後來每週敗陣,他便大叫:「孩兒們照舊!」自己倒成為旁觀者了。

  其他如臨陣招親(第三十二回),先是女方得夢兆「黑虎來抱」,於是娘家便強把女兒送嫁,牛臯卻躲回驛中,避不見面,直到岳飛下令迎娶,才成就了好事。莽漢遇上姑娘,英氣早化為嬌羞了。後來生下一個孩子牛通,綽號金毛太歲,也是胡作非為的乃父模樣,父子間全不懂慈孝為何物,牛通會指著父親大喝,牛臯則幽默的說:「孝順還生孝順子,忤逆還生忤逆兒。」他原是自身難保,娶妻生子也都是半推半就,並不牽掛的。

  再舉一則實例:第三十八回,牛臯穿起冠帶到金營下戰書:

再把自己身上衣服看看,倒也好笑起來:「我如今這般打扮,好像那城隍廟裡的判官。」一馬跑至番營前,平章看見喝道:「這是牛南蠻,為何如此打扮?」牛臯道:「能文能式,方是男子漢。我今日來下戰書,是二主交接之正事,自然要文縐縐的打扮。……」牛臯見了兀朮道:「請下來見禮。」兀朮大怒道:「某家是金朝太子,又是昌平王,你見了某家,也該下個全禮,怎麼反叫某家與你見禮?」牛臯道:「什麼昌平王,我也曾做個公道大王(強盜頭目)。我今上奉天子聖旨,下奉元帥將令,來此下書。古人云:上邦卿相,即是下國諸侯,上邦士子,乃是下國大夫,我乃堂堂天子使臣,禮該賓主相見,怎肯屈膝於你?……」兀朮道:「這等說,倒是某家不是了。看你不出,倒是個不怕死的好漢,某家就下來與你相見。」牛臯道:「好說!這才算個英雄。下次你在戰場上,要多戰幾合了。」兀朮道:「牛將軍,某家有禮:」牛臯道:「狼主,末將也有禮了。」兀朮道:「將軍到此何幹?」牛臯道:「奉元帥將今,將來下戰書。」兀朮接過看了,遂在後批著:「三日後決戰。」付與牛臯。牛臯道:「我是難得來的,該請我一請。」兀朮道:「該的,該的。」

  遂叫平章同牛臯到左營吃酒飯。牛臯吃得大醉出來,謝了兀朮,出營上馬,轉身回牛頭山來。這段敘事,最可刻劃出牛臯的機智與滑稽。一身文士的打扮,一付野蠻的神氣,一席得體的辭命,一臉嚴肅的形色,把這次冒險的使命弄得不卑不亢,滿座春風。既完成了事體,還博得敵方的尊敬與酒宴款待。這頗富戲劇性的描寫,頓使牛臯獲致了不朽的藝術形象,雖事屬滑稽,卻吻合丑角本色。他如四十八回對岳飛的婉言諷諫,七十七回應付強敵的詭詐撥弄,處處深化了丑角的情趣與潛力。我們不難於細心咀嚼中得其微妙的造詣──即不甚關心的慵懶與多事的頑皮;不用思考而富於應變的機智,如此相輔融洽而婀娜多姿。

 

六、丑角對戰爭小說的特殊功用─譴責與嘲諷

  這是就以上所論五角的三個特徵匯集而成的,對政治時局的嘲諷,以及對英雄冤屈的上訴──嗜殺是文明的反動,福運是免於人事的殘害,滑稽則掩飾了嚴肅的企圖。如夏志清先生所言:戰爭小說裏的朝廷,都是昏君與奸臣,他們共謀佈置了一個陷阱而誘使忠貞正義的英雄,長年流落在外,與敵人作永無休止的戰爭,並且因為得不到政府的後援而陷入兩面受制的困境,凸顯出英雄的孤立卓絕。往前要征服強敵,往後卻有家歸不得。昏君本身或許無罪,但卻不夠警覺,或者由於軟弱,以致於治極的縱容通敵的奸臣而處處令英雄為難。英雄的稟性又是吃苦耐勞的,不敢把精神上的壓迫與現實上的匱乏上達於天子,奸臣更心懷忌恨,慣用各種謠言惑術來歪曲事實、矇騙皇帝、打擊英雄,疏遠了君與將的責任關係。由於奸臣的轉駁,遂使單純的互信,變得複雜與猜疑了。在這種情況下,英雄只有忍氣吞聲,敢怒不敢言。雖知朝廷日趨腐化,卻無權越級諫諍,只有默自承受內憂外患的職責,謹守被掣肘的崗位,把所有精力與悲苦發洩在抗敵禦侮的軍事上。英雄的責任常超過於有限的授權,再加上道德修養上的禁忌,遂抹殺了他的勇猛與豪氣,變成小說中抑鬱冤苦的形象。唯一他能作的是:善用那未被剝奪的力量,勉強抵住外來的侵略,如此,則國內的腐敗或有澄清的機會,而不致於被外患乘虛而入。

  在戰爭小說中,大抵分成這樣的勢力群體:一、掌權的奸臣惡吏以及屈伏巴結的勢利分子。二、英雄以及忠於個人的部屬、或加上支持英雄的少數忠臣。三、入侵或為患的邊疆外族。這三種勢力集團中,第一類與第三類常存在某種利益的勾結。奸臣想獨佔朝廷權力,便得挾持天子、排除異己,並私通敵國為靠山與後路(而實際上他們只成為被利用的工具,並且下場都很悲慘)。因而,兩國交戰中,奸臣常處於觀戰的立場,適時的給予本國的英雄牽制、陰損。一面是討好敵國,藉此獻功;一面是抑遏英雄勢力的壯大。皇帝只是被搬弄的傀儡。英雄不能再寄望於朝廷的支持,卻又不願放下對天子的忠貞,只能與他的小集團緊相依偎,獨立抗敵,這小集團雖然成色不齊,充斥著綠林大盜、落第士子,以及孤怪的隱者,但畢竟是他唯一、最後的希望了。

  小說作者訂下這樣的模式後,唯恐讀者不能看出英雄的困境與冤屈──作者本身也有指斥批判的衝動,又怕政府當局的檢查,於是委婉的創造了丑角,把他寫成粗魯、滑稽的模樣,然後賦與指責政府、謾罵朝廷,以及為英雄申冤的特權,他處心積慮的把這樣的人物安插在英雄集團的次要地位,並使他成為半瘋半傻的野人,由於依附於主要英雄,可以名正言順的代替英雄發言。又由於神智不清(這即是小說家的傑作),所說的話即使再激烈、再忤逆,也將被忽視、被原諒。因此,可以說,丑角在戰爭小說中的特殊功用,即是在巧扮的面具下,對昏君與奸臣的間接批評或聲討,以及對英雄的冤屈作不平之鳴和反面慰藉。

  再者,由於小說是流行在中、下階層,避免了被當權者注視與猜疑,更由於寓有「教忠教孝」的主題而掩飾了作者這一層宣洩。它逐漸成為一個寫作的技巧,而深鑄(埋藏)於民間的觀念裡。

  或者說,丑角是源於古代的「優人」,而優人是以調笑勸政為事的,他須具有機敏、婉轉的智慧,並懂得適時而發,適可而止。但在戰爭小說中,丑角卻出之以粗糙的、野蠻的謾罵與恐嚇,也許這是「優人──丑角」傳統的變形,也是它所以淪為通俗小說的原因之一。

  就《岳傳》而言,牛臯的叛逆意識是極明顯的,且有露骨的表現,如第十三回,岳飛被兄弟們拖累而反了武場,幸得宗澤庇護逃了出來,牛臯說:

眾哥哥們不要慌,我們都轉去,殺進城去,先把奸臣殺了,奪了汴京,岳大哥就作了皇帝,我們四個都作了大將軍,豈不是好?還要受他們什麼鳥氣?還要考什麼武狀元?

  在小集團的互賴下,岳飛是他們心目中唯一的英雄,也是與他們休戚相關的,從具體的崇拜而言,岳飛是夠資格當皇帝的。牛臯並不明白所謂貴族血統以及倫理體制的不可僭越性。在他個人的觀念裡,只要像岳飛那樣有本事、正直無瑕的英雄,堪為人上人的。而皇帝在他看來,也只是一個人,甚至是個普通而庸儒的人,由這種人以及奸臣所組成的政府(也是個小集團吧),為什麼要臣服呢?為什麼不索性取而代之呢?如第十四回:

牛臯道:「雖不得功名,也給我殺得爽快!有日把那朝內的奸臣,也是這樣殺殺才好。」

  他只以單純的直覺來判斷好壞,並決定該殺與否。假如天下事偶爾讓他這樣仲裁一番,必能=大部分被壓迫的階層,吐舒一口悶氣的。作者賦予牛臯這種「直言無諱」的權利,確是必要的,雖然岳飛屢次中誠他「休得胡言」,但岳飛也必承認:在事實上、感情上,牛臯是「對」的(第三十回岳飛也曾說:天下英雄,皆為奸臣當道,失身甚多。),不過,基於道德的自制,則牛臯又「不應該」。牛臯代表普遍大眾及岳飛個人的不滿而發言,岳飛則制止他發為行動。在不合理的壓榨下,怨言是難免的,但他們也被教導了隱忍及服從的美德。這是專制體制結合了奴性道德而產生的效果。再者,抱怨、牢騷,也有損修養,須加以妥善的掩飾(如隱喻、指桑罵槐)或推託給一個虛構的、粗野的丑角人物,由他去代罪。作者透過丑角,暢快的宣洩一番後,隨即又轉換身分,由正直的英雄來矯治他。這樣,便達到了相輔相成的效用,而不致引起猜忌了。就這點而言,牛臯是作者內心真實的感情,而岳飛則理性的顧忌與面具。衝動與制衡必配合得當,才能完成「怨而不怒」、「哀而不傷」的修養──怨而不怒是止於發牢騷而不訴諸暴力;哀而不傷是對處境的哀憐,但不陷於自暴自棄。

  高宗即位,遷都臨安後,情況並未改善,致被苗傅、劉正彥所乘,幾乎演成篡位,因此危急,才密旨召回岳飛。牛臯滿腹牢騷的說:「我們在此安安逸逸,自由自在,不要去管他娘什麼閒事。我不去。」又說:「我家元帥,立了多少大功,殺退金兵。那康王全無封賞,反將他黜退閒居,那些無功之人,反在朝中大俸大祿的快活,心中實是不平……何不將康王貶入冷宮?……」後來不得已奉岳飛之命勤王,降殺二賊,高宗欲予加封,隨朝保駕,牛臯說:「你這個皇帝老兒,不聽我大哥之言,致有此禍!本不該來救你,因奉了哥哥之命,故此才來。今二賊已誅,俺們倆個要去回覆大哥繳令,那個要作什麼官?」

  說完,竟自出朝上馬回去了。這是對皇帝最嚴厲的當面指斥,也是一種長久積壓而生的不信任與輕蔑,他看出:「那個瘟皇帝,太平無事,不用我們;動起刀兵來,就來尋著我們,替他去廝殺,他卻在宮裏快活。」國君對將帥的關係,只淪落為利用而不誠懇的地步,則必然遭到相對的不滿。牛臯想不通岳飛為什麼會效死命去維護這個醜惡的皇帝,何況一連串的迫害跟隨而來,如何不今人膽寒?五十回,秦檜妻將御酒下毒,被牛臯識破,他就懷疑是皇帝指使的:「我與大哥立下許多功勞,昏君反要將藥酒來害我們。」當場把三百罐御酒打碎,還嚷著要殺欽差,面聖質問,這已沸騰到以行動表示憤怒了,卻又被岳飛制止,他便乾脆出家當道人,以避耳目了。岳飛遇害後,牛臯發誓要殺上臨安,拿奸賊報仇,中途受岳飛陰魂阻撓,差點淹死。因為他沒有資格干預天命,這事還是留到七十四回,岳飛陰魂附身於羅汝楫,而嚇死高宗,算是報應。新君即位後,給牛臯舊部極優厚的條件,要「招安」他們,以剿滅兀朮。此時牛臯已可以藉機懲罰昔日的奸臣了,但他說:「大凡做了皇帝,盡是無情無義的,我牛臯不受皇帝的騙,不受招安。」最後這段話,道出了牛臯對皇帝的不信任,也是歷史上的真相。皇帝的褒賞。全是騙局,是對臣下的奴役。道德之士猶可以「鞠躬盡瘁,竭誠以忠」來自慰。至於實際受害的民眾,則是無辜的,他們的反抗意識也較強烈而現實。堅持不受騙,正是一般的看法,牛臯說出了這體貼的話。

  有一點要申論的是,小說作者似乎處處在渲染、強化丑角對皇帝的仇恨,並藉丑角的、謾罵來諷貶皇帝,這是否別具用心?而所有這類的戰爭小說,幾乎都有效地把皇帝描寫成無能、懦弱,是否有傳統上的深意?很明顯的,透過丑角的批判,正直而受害的英雄被提昇為民間的褓姆與偶像。而皇帝則相對的被打落、貶值,甚至為民不齒。戰爭小說的這種傾向,是否匯集了民間的普遍意識,或只是作者個人情緒的反映?戰爭小說以英雄為主體,極盡褒揚的刻劃,皇帝反而降為陪襯,是否意味著,政府(皇帝及其組織)是壓榨者、剝削者的大本營?唯有那上忠朝廷、下解民懸、內定邦家、外禦侵寇的民族英雄,才是心靈寄託呢?《說岳全傳》是明末以來岳飛的傳說演化而成的,據孟瑤《中國小說史》云:「明嘉靖時,外敵壓境,奸相當國,所以人民很嚮往當時岳飛的功業,故這一類書在民間很流行。」百姓是政局紊亂下直接的受害者,他們對失職的政府有著迫切的不滿,而英雄往往起自民間,並實際從事救贖的事業。而同類的戰爭小說如《隋唐演義》、《水滸傳》、《說唐全傳》、《羅通掃北》……也幾乎都是明、清之際的作,代表一種普遍的思想背景。

  夏志清先生說:

最可惱的是那意志弱、耳朵軟的昏君,他的賞識英雄陸喜怒而變,他忘記他們過去的功勞,常因宮廷內寵佞之請動輒懲罰他們,這種皇帝當然是一個用來加強我們欣賞英雄忠貞不移的定型的角色。但這種模型居然能產生而且被讀者接受的這個事實,差不多等於對專制君主作了嚴厲的批評,他暗示過著逸樂的生活,被一班以諸媚瞞騙為事的人所包圍,即使是一個善意的君主也不能分辨是非,識別忠奸。完全無道的暴君會喪失天意,自邀滅亡還好,這些昏君則常問心無愧的統治下去,他們不受公開的攻擊,他們殘酷、反覆無常的斥為,英雄們祇得盡量忍耐。

  這樣的皇帝與英雄被讀者接受,已是事實,並且被同類小說繼續推演著。因為英雄是民間所需要的,皇帝則逐漸喪失維護安全的信賴,雖然英雄實際上是由皇帝所派遣,但功勞終究屬於英雄,且皇帝常聽信讒言,謀害英雄,以防止功高震主。於是小說被鼓勵以這種內涵寫出來,主要英雄,既不便自辯,當然要由丑
 

[1]見夏志清《戰爭小說初論》,收錄於《愛情、社會、小說》一書,純文學出版社。

[2]〈談中國長篇小說的結構問題〉,《文學評論》第三集,書評書目出版社。

[3]見註一所引文。

[4]同見勞倫茲著,王守珍、吳月嬌譯:《攻擊與人性》,遠景出版社。

[5]同見勞倫茲著,王守珍、吳月嬌譯:《攻擊與人性》,遠景出版社。

[6]同見勞倫茲著,王守珍、吳月嬌譯:《攻擊與人性》,遠景出版社。

[7]同見勞倫茲著,王守珍、吳月嬌譯:《攻擊與人性》,遠景出版社。

[8]見註一所引文。

[9]見李漁:《閒情偶寄》詞曲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象山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