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說岳全傳》看通俗小說的英雄造型
說岳飛的書,明代有許多種,岳飛本是萬人崇拜的英雄,明嘉靖時,外敵壓境,奸相當國,所以人民很嚮往當時岳飛的功業,故這一類的書在民間很流行。《說岳全傳》便是這一類書中至今尚流傳的一本。它的原名為「精忠演義說本岳王全傳」,清.錢彩撰,共八十回。此書乃是英雄傳記與戰爭小說的綜合,它與正史之間的關係,正如金豐的序所說:「從來創作者不宜盡出於虛,而亦不必盡由於實,苟事事皆虛,則過於荒誕,而無以服考古之心;事事忠實,則失於平庸,而無以動一時之聽。」這種依違於正史的比例,如果能駕馭得當,達到「虛實相涵」的效果(詳見唐君毅:《中國文化之精神價值》),則如《三國演義》,《水滸傳》等講史小說,可以取代正史的地位以教化百姓,甚至輔助民間知識與道德的建立。荒誕與平庸,經常是中國通俗小說的通病,前者乃附會於因果,後者則在於欠缺敘事技巧。《說岳全傳》兩者兼而有之,但是它的內容亦有許多值得探究的。本文試作此努力,披沙揀金,或期能還原它們在中國民間的地位與面目。
宿命觀
王瑤《中古文學史論》〈小說與方術〉以為:小說起源於方術,是以危言聳聽來造成一種神祕的說服力,以干取名祿。這或許因為歷史上的偉大事蹟與人格畢竟是曲高和寡的,他內在意志的艱苦卓絕甚難被普遍大眾所體認、欣賞,而他的事業功績所形成的暖流卻給予人們實際的溫慰與照明,人們若無法於自己封閉的人性中取得震撼的印證,便只得把他推遠到人世以外,交託於先天秉賦的厚薄,而小說家為了誇大英雄的出身,便借用了神道設教的模子,讓英雄以「貶謫的神族」來定義。小說家原都存有設教勸世的本願,但未必有善巧的說解能力或典型化育的自我修養,於是便假託於因果輪迴[1],檢拾歷史故事或民間傳說,加以改頭換面,暗中貫注他的教化。並且由於撰述小說者多是下階層無官職的士人,而他所要宣教的對象又局限在一般老百姓以及好事的讀書人。故其內容便缺乏高深系統的理論,而一味以事件、物象來造成直呈的比喻,借事以言理。然而,平凡瑣細的生活漂流物是無法招引注意力的,在這些人們心中,「謀生」只是存在的事實,由習慣來引導,穩定而貧乏,是不值得再透過寫實的途徑去宣揚的(是以,中國純寫實主義的小說,在古代幾乎沒有)。唯有那不常見,不可思議的幻相,一種高不可及的夢想,或許能夠激揚起平淡的心靈,而讓他們在感歎、信仰中暫時脫離土地及其屬性的綁縛而獲得抒慰與超度。因而,「傳說」從無中生有,經過不厭其煩的附會與誇張、潤飾,終於以荒誕的面貌出現。它往往是牽連於想像的宗教上的,代表著生存在大地上的子民們,對天國的仰慕,隨時以最誠懇虔敬的聲音召喚著天降聖人來提拔他們、領導他們。但是聖人不常臨,應召的大約都是應劫而生的神仙,這些神仙有自己的因果,自己的氣數,自己的命運,他並不真正關心人世間的哀號呼叫,他的下凡只是修道的無窮歲月中,因一次偶然的失足而被貶降塵埃,接受再次的試鍊,待功德圓滿之日,仍舊淨業歸天。人間只不過是魔障的幻象而已。通俗小說的作者以這樣的形式塑造英雄傳奇,便把是非善惡的功過建立在因緣果報上,漸漸脫離人間自發的溫情,而淪為高貴的冷漠。所謂忠孝節義,再也不是基於倫常的感情,而是鬼神的教令,嚴命遵行的,也是修神仙者降生人間的必修的功課。從宗教的立場看,通俗小說完成了神人合一的諭世、警世、勸世的功績,使娑婆世界成為迴向極樂淨土的鍊鋼廠。再從文學的角度看,則通俗小說荒誕的背景造成了情節的平庸。亦顯示作者對於人格描述的無力感,最後才落入宗教的倚賴中。
在中國傳統儒家的憂患意識「不知生,焉知死」,亦即牟宗三先生所言:「他(聖人)所抱憾所擔憂的,不是萬物的不能生育,而是萬物生育不得其所。這樣的憂患意識,逐漸伸張擴大,最後凝成悲天憫人的觀念。」[2]一切道德的實踐,人格的完成,都必須落籍、安頓在現實生活中,這是意識與理性所能把握的階段。人死則僅其事業所顯發的精神保存在活人的追思裡。人世是悲苦的,人身是限囿的,生命的忍受也許是為了來世的福報或死後的歸根。有了這種想法,通俗小說家更不只描述世間種種悲歡離合,以這些為價值與意義。相反的,他先示現天堂地獄的諸般實相,才著筆於故事的鋪演,而所有人物與情節,必須在關節處,要緊處再躍向天命因果的宰制中。因此,我們看到通俗小說的一個共同特徵是:有一套前後貫串的天命系統,以前生的「因」為開頭,以今生的「果」與「審判」為結束。
就《說岳全傳》為例,第一回:「天遣赤鬚龍下界,佛謫金翅鳥降凡」。第八十回:「表精忠墓頂加封,證因果大鵬歸位」。這樣的前後照應,可以看出作者有意承襲格套,把中間的七十餘回作一個籠罩,讓它的故事在可預測的結局前平穩的推展。筆法上這是大開大合,至於其間的波瀾,才是作者表現文學技巧的餘地。先說明了這點,我們將由此探論以《岳傳》為例的中國通俗小說的英雄造型。
1.神話與傳說——未入世前的因緣
夏志清先生〈戰爭小說初論〉一文說:「對一位小說的讀者來說,一個傳說是否與那個人的正史相符,是無關緊要的。要緊的是,藉傳說所供給的那些半神話、半真實的插曲,主角能像一個有血有肉的人,在逼真的背景中走出來,即使他的性格可能在這過程中被簡化了。由於正史從不備載英雄人物幼年、少年時的生活,傳說補充了這種缺陷。」(頁125)這裡,由於《說岳全傳》有一半是演史小說,我們必須分辨「正史」與「傳說」的差別。正史當然是力求真實與忠實的記錄,它所著重的是「符合某些特定原則的思想、行為與功業、人格」的擷取,以便作為一種標籤概念,供予後人追思與鑑照,以求文化不斷更進,免於重複地嘗試錯誤。它往往陳義過高,失之於生硬簡略,它以「求其同」的方式來歸類人事,而盡可能抹滅屬於生命氣質的個別差異。這是大同的理想,但卻背離了人性實際的對立與矛盾(而這恰好是小說文學的主要精神內容)例如對於人物,正史通常按照一些常規,像填表格似的敘述他的家世、名號、官方履歷、實際貢獻以及遺作、影響。這些都是外景、跡象、公開的表徵、社會化的行為。我們看不到這些零件組合後,會有任何血肉的氣息。人們亦無法滿足於只是茫然的面對這種拆碎的七寶樓台,無法按那樣粗劣的記錄方式去認識前人的偉大與特殊。因為,要了解一個人,最主要的是經驗與細節的互相印證與同感。正史刪除了人生的小體瑣事而徒然留下一個空殼骨架,自然變得乾枯冷硬而不能對讀者發出溫熱的撫慰了。於是,人們只好取用正史的骨殼,加入自己的想像,把它按照「意願的方式」填充成為實質,給予血肉靈魂,再造成生命。這即是所謂傳說,但傳說往往是民間化的、大眾化的,集體創造的,難免通俗與駁雜,而這俗雜的內容卻又披著正史的外衣,以致整體而言,顯得不倫不類,荒唐滑稽。最可笑的例子是:正史上一個純粹的儒者,到了民間往往變成三教並存的雜家。傳說並不嚴辨思想的範疇。傳說與神話原是一線之隔,都是口耳相傳,無可徵信的舊說,它們違離了正史而供給小說家豐富的材料。它使作家不必再受正史的節制因而淪為敘事的奴隸。相反的,他以廣大而原始的民間思想、民族信仰為背景,而對正史採取了批評與改造的態度。當然,「想像」是它的主要利器。
《岳傳》第一回:「天遣赤鬚龍下界、佛謫金翅鳥降凡」,前者即金兀朮,後者則是岳飛。另外,宋徽宗是「上界長眉大仙」降世(至於他為什麼降世,則未說明。或許是上界神仙值班輪流下降人間為王,所謂作之君作之師,以維持秩序吧!)而這本書的因緣是:
元旦那天,那表章上原寫的是「玉皇大帝」,不道將「玉」字上的一點,點在「大」字上去,改變成「王皇犬帝」了。玉帝看了大怒道:「王皇可恕,犬帝難饒」遂命赤鬚龍下界,降生於北地女真國黃龍府內,使他後來侵犯中原,攪亂宋室江山,使萬民受其兵革之災。
這是宋徽宗與玉皇大帝的一段瓜葛,寫來頗為荒唐而幽默,但作者發明這故事未免牽強。照寫字筆畫的順序,「玉」字上的一點,無論如何也不會誤點在「大」字上,除非宋徽宗原就頑皮,有意以人間至尊與天界大帝較量地位的高下,假如真是這般,則他的確先發制人地耍了噱頭,並且表現了作者的幽默感。至於代表法力無邊的「玉皇大帝」則反而心量狹窄,為了這一件或許是誤失的小事,便動了雷霆之怒,遣赤鬚龍下界,不惜殃及無辜百姓。也許因為這是道教的上帝,所以才有如此的「類人性」,誇耀其神威。若依佛教所說[3],則玉帝仍在六道輪迴之內,只是比徽宗的職權大些而已。小說中,上界這樣恣肆的播弄天下蒼生,是否有過而須被控訴呢?由這裡又引出比玉帝更高超的釋迦牟尼佛:「此乃我佛如來,恐赤鬚龍無人降伏,故遣大鵬下界,保全宋室江山,以滿一十八帝王數。」這是佛道二教在中國信仰與文化中融合互補的現象,有些小說家把空間三分:絕對光明極樂的西方世界給佛教,陰陽二分善惡對立的神魔界給道教;倫理人道的塵世則屬於儒家。這有一種層級性,而小說中,佛教似乎是高高在上冷眼旁觀,信從因果律的。道教的上界與儒家的人間則經常是流轉升沉、相互牽連的局面。神仙由人所作,亦遊戲於人間,是一批未得究竟涅槃,但較為清心寡欲的高人。在小說中,天界的組織亦以人間仿製,是有階級有惱恨的。並且,神仙常為了收穫功德以完成正果,而奉命參與人間事。這種種關係的來往亦偶爾會造成磨擦與失調。如本書徽宗與玉帝間的衝突,在最後則須佛菩薩給這兩界以適時的協調。故第一回標目以「天遣」與「佛謫」的小仗,說明一種調和。而大鵬的降世卻是自塑的恩怨:
且說:西方極樂世界大雷音寺,我佛如來,一日,端坐九品蓮台,旁列普門大菩薩…與諸天護法聖眾,齊聽講說妙法真經。正說得天花亂墜,寶雨繽紛之際,不期有一位星官,乃是女土蝠,偶爾在蓮台下聽講,一時忍不住,撒下一個臭屁來……惱了佛頂上頭一位護法神祇,名為大鵬金翅明王……展開雙翅落下來,望著女土蝠頭上,這一嘴就啄死了。
於是女土蝠投胎為秦檜之妻,而大鵬也就犯劫而被斥下凡轉生為岳飛,途中又啄傷一個鐵背虯龍,啄死一隻團魚精,這兩位後來就是秦檜與万俟呙。我們必須注意這個前因,茲列表如下:
玉皇大帝←宋徽宗←金兀朮←岳飛←秦檜、秦妻、万俟呙
正如一物降一物,由最初的誤寫表章開始,引出一段恩怨相報與彼此制衡的關係網。它是《說岳全傳》的大脈絡。如此安排妥善之後,作者便有了傳說的根據,而可以大膽的比附正史,把現成的記載歪曲、附會,甚至在意猶未盡的地方,加入自己的發明。最重要的是,他對史書上金為何侵宋,秦檜為何殘害岳飛,以及岳飛為何抵抗兀朮的原因,給予「前世宿怨」的註解。作者所重視的是歷史上可藉用的故事,而沒有興趣與能力去探究事件形成的綜合線索,亦不肯從人性的變化去分析人物的心態與動機。只好依照迷信的方式,籠統的交付給宿命臆測了。這種解釋既方便,又富有勸誡作用,可令一般民眾信服而反省。並且,他所捏造的「前因」都是微不足道而無心的幽默,如徽宗錯寫「犬」字,女土蝠誤撒「臭屁」,頓然把天界也俗情化了,民眾亦只能按這種俗化的途徑去了解所謂天地、所謂因果的意義。
2.投胎與幼年期——條件的具足
接著,關於投胎的問題,書中的交待顯示一個常套:
1.一個員外,家世清白而富有,年近半百而膝下無子(多半是妻子不孕)。2.老員外平日樂善好施,積了許多功德。3.老夫婦進香求嗣,回來後即得夢兆而受孕(《詩經》亦有姜嫄禋祀上帝於郊禖,履大人之跡而生后稷的說法)4.懷孕時間超過十個月。5.生產時天垂異象,有異香。6.道士或和尚來訪,指點迷津,陳說因果。這幾個步驟幾乎被通俗小說沿用而成規矩,以便顯示其胎源不同於一般男女的結合,以及懷此胎的血肉父母,必須有嚴格的條件。即使在《聖經新約》的〈路加福音〉也這樣記載:
有一個祭司,名叫撒加利亞,他的妻子…名叫以利沙伯,他們在上帝面前都是義人,遵行主的一切誡命規條,無可指謫,只是沒有孩子,因為以利沙伯不生育。二人又都上了年紀。……天使說:撒加利亞,不要怕,因為你的祈求已蒙垂聽,你的妻子以利沙伯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約翰…未出母腹就被聖靈充滿……。
《新約》中約翰這樣的降生背景,可幫助我們解釋一個英雄或先知的來臨,在整個民族期待中意義的重大。也許可以解釋說:偉人的誕生,乃是民族共同積聚的意願,我們遂把所有最美好的讚詞都附加給他,並預先開啟了世界的大門來迎接這樣一個救贖者。為此,小說中為這幸運兒安排最合理而神奇的身世來歷,包括從祖上三代的功德起,到受孕、胎教、生前的異象或苦難,以及出生後的鞠育。那是整套民族最精華的養、教方式。當然,這樣誕生而成長的人物,必然是不同凡響的。中國小說毫不避諱的使用這模式,因為偉人的所有思想與功業的高度都不易被百姓們以正當的途徑認知。他們寧可相信一種宿命的偉大,濟公以這神奇的路數出世,岳飛亦如是。他前世是大鵬,是如來佛的護法尊者。而他的塵緣父母:「姓岳名和,住在河南相州湯陰縣孝弟里永和鄉……極肯做好事……只因年已半百,沒有公子,去年在南海普陀山去進香求嗣,果然菩薩靈驗,安人回來,就得了孕。」一待岳飛出生,便有「陳摶老祖」來為這小神取名:「就取個飛字為名,表字鵬舉…恐怕那大鵬脫了根基,故此與他取了名字,遺授玄機。」名字所代表的意義,在中國是非常慎重的,人們往往從信仰的觀點來注視名字對擁有者終生休咎的支配與影響,它一旦取定,便如同符咒般,伴隨著人而成為命運。中國一向有「姓名學」,在心靈上是一種極重要的表徵。佛洛伊德《圖騰與禁忌》(志文出版社)頁166~170說:
原始民族對姓名極端重視……他們並不像我們一樣將姓名視為一種無關緊要和沿於習俗的表記。他們很嚴肅的將姓名看成一種必需,且具有特殊意義的東西。姓名在他們看來是人格的最主要部分,甚至是構成自己靈魂的一個環節。事實上,當原始民族將自己取名為某種動物後,他們必然會堅決的相信,他們和該動物之間已然存在著一種神祕且顯著的關係。
岳飛、鵬舉,這樣由名字的聯想,即是陳摶老祖為他預設下的圖騰標記。但是,小說中英雄的出生,通常要伴隨著災難而來。因為英雄是衰亂的產兒,他的降臨雖象徵著一個時代的光榮與得救,卻也指明了圍繞在他身旁的罪惡與破壞,那是一股威猛的氣勢。為了造就一個英雄的盛名,整個時代必須毫不吝惜的奉獻它無辜的一切,因為他或是應劫而生,或是應召而來,在賦予它人類的肉體之後,不論是善是惡,只要是屬於人身所有的力量,他都要發揮到極限。英雄既秉其強勁的意志與優異的天賦而生,則他的尊嚴與威權必將令所有人性的弱點寒顫而屈伏。他來了,便昂然自信地高踞大位,主宰一切,唯有崇拜與自貶的生命才能在他座前存活。他毫不羞怯的接受擁戴與奉獻,並任意指使天地蒼生。因為他將要從事的,即是一次歷史的鉅變,宇宙的震撼。那些微小的犧牲只是祭大旗的前奏而已。小說中英雄之所以有這樣的權柄而不遭天譴,正因為「天命與他同在」,他是另一種身分的奴僕,要在人間實行上天的意旨。我們且看岳飛因為在尋母投胎的途中啄傷了鐵背虬龍,以致他初出娘胎,便給鄉里帶來一場災難:
只聽得天崩的一聲響亮,頓時地裂,滔滔洪水,漫將起來,把岳家莊即變成大海,一村人民俱隨水漂流……這水因何而起?乃是黃河中鐵背虯龍,要報前日一啄之仇。打聽得大鵬投生在此,卻率了一班水族兵將,興此波濤,枉害了一村生命。
全村的百姓,由於與英雄有親鄰的關係,便首先成為代罪羔羊。一個人不能成為故鄉的先知,不僅由於嫉妒、無知蒙蔽了鄉人,也因為英雄後日的事業,往往以親鄰為墊腳。小說家這樣安排,使英雄套上慘絕人倫的罪名,如此,更能令英雄終生都在這「原罪」、「宿命」下受苦掙扎,於是一部英雄生平,也就簡化為「贖罪史」、「償業記」。而英雄宿命的悲劇也都因此衍生。岳飛成長後從軍的全部生涯,都在這定理下,默默的忍受秦檜、万俟呙等人的報仇。
當時全村的泛濫中,只有他與母親逃出。這也是命運的步驟。因為陳摶老祖預先在岳家的天井內找到兩支大花缸,便「將那拐杖在缸內畫上靈符,口中默默念咒,演法端正」,然後,這嬰兒因預感危險而啼哭不止,被母親抱出去坐在缸裡,隨即洪水來了,挪亞方舟帶著神話的意義漂浮起來,一路淌到河北大名府內黃縣的麒麟村。其間路途不知多少里,幸而頂上有許多鷹鳥搭著翎翅,好像涼棚一般,充當這對落難母子的護衛。而鐵背虬龍由於造孽過重,便犯了天條,被屠龍力士,在剮龍台上,吃了一刀。精靈不散,投胎為秦檜。本來,這段因緣只是宋徽宗與金兀朮、岳飛的恩怨,卻又憑空牽扯進奉檜,使後來的故事演變得更複雜而縝密。此是後話。陳摶老祖看得明白,點頭歎道:「這孽畜落了劫,尚且行兇,這冤冤相報,何日得了?」
岳飛母子被麒麟村王員外收救安頓。於是戰場由天堂降到人間。所有因果網中的人物,各自在世界的角落成長,預備成年後的遭遇,再掀起一場蓋世風波。
這裡,就進入夏志清先生所說的英雄人物的幼年與少年期,是正史慣例不著錄的,也是小說家發揮想像,創造奇蹟的空白處。
英雄的幼年,經常被小說家看成重要的預兆觀察期。同時,我們也相信人的生命成長是不能分期的,幼年的行為表現,即推向少、壯而可能是一輩子的關鍵。尤其在心理分析學盛行的今日,我們更有理由採取溯源追蹤的辦法來解釋一事件或心態形成的癥結。中國正史傳記只重官方的記錄,即現實表象的既成事蹟,至於「履霜、堅冰至」的心象與動機,則未必有學理可循。並且以為「小時了了,大未必佳」說明生長歷程中的無常變數。而中國這老成的民族,亦只能以垂憐、包容的眼光去看兒童的幼稚、而不肯以嚴肅平等的心境觀察孩童行為中蘊含的未來世界的圖象。因此,造成了一種唐突,我們通常看到在歷史中無意間就冒出一個已經完成的人格,作出轟轟烈烈的事業或德打。在驚歎之餘,我們只能拿「格致誠正修齊治平」的常套來統括家教的成功。我們也想像不出一種積漸形成的人格型態,似乎每個人的童年都是嚴格相同的,或者不可告人的。這種有意忽略所導致的神祕性,便給予小說家心理分析,返本溯源的權,他可以按照成年後的行事去推想童年時代的可能性,只要不過分乖離正史。透過這「補苴」的權利,他能描繪一股自幼即孤獨不群的「氣象」,主角總是在走向社會化的歷程中,超前的成熟了,或者封閉委縮了。唯有如此,他才能從一個特殊的模式裡塑造「非常」的人格。不論通俗小說家所作的野史是否高明、或抄襲拼湊,至少,他表現了正史所殘缺的「人性探討」的嘗試,使人物的生命得以完整顯現且更富於血肉。《宋史》記載岳飛:
……世力農,父和,能節食以濟饑者,有耕侵其地,割而與之,貫其財者,不責償。飛生時有大禽若鵠,飛鳴室上,因以為名。未彌月,河決,內黃水暴至,母姚抱飛坐甕中,衝濤及岸,得免。人異之。少負氣節,沉厚寡言,家貧力學,尤好左氏春秋、孫吳兵法。生有神力,未冠,挽弓三百斤,弩八石,學射於周侗,盡其術,能左右射。侗死,朔望設祭於其家,父義之曰:汝為時用,其徇國死義乎?
岳和的慈善、岳飛生時的異象,以及逃難的奇蹟,大抵與小說的傅會相似。所不同的是,小說讓岳和在洪水裡淹死了,而岳飛流落外縣市,被當地善人救濟養大。這就增加了一種傳奇性。岳飛變成失怙的孤兒及以無家可歸的異鄉人。這樣的處境培養出來的英雄總是較具說服力的。父死,則教、養的雙重責任落在母親身上,若依叔本華自稱「性格遺傳自父親,而智慧遺傳自母親。」[4]那麼,一個從小失父的孤兒,應該是智慧較強、細緻而敏感,性格可塑性較大,未預定型態。《岳傳》說岳安人「夫死從子」,岳飛出門打柴,她便關上大門,謹守男外女內之責,以岳飛這樣的童年便能辨清男女性別及各自的社會職分,似乎是出於男性本能的肩負起一家之主的職權,他的早熟近乎不正常。也使他沒有餘裕的閒情參加兒童的遊戲,他的觀念裡充斥著生活的嚴肅與逼人的現實,他不能以遊戲的幻夢來滿足自己。當他打柴時,鄰童邀他玩耍,他卻說:「我奉母命,叫我打柴,沒有工夫同你們玩耍。」一副認真的態度,令人畏敬,也易養成日後的孤僻、缺乏幽默感。但是,中國家庭的確有很多類似的例子,是窮苦人家的不幸。接著,鄰童便逼他打架,他卻勇於奉陪,並打敗他們。他是秉著不可侵犯的姿態反擊的。在對方,打架也是遊戲,岳飛卻把它看成尊嚴的自衛。後來,岳安人怕他受欺侮、學壞,便教他唸書寫字,這裡便出現了著名的「樹枝為筆、河沙為紙」的故事,顯然是作者剽竊傳說的。以岳飛的年紀,竟會喜愛正經的功課,且富於創發性的思考,的確是超出了一般童心的常態而保障了日後的出類拔萃。我們或許可以解釋為母子相依為命,忍氣吞聲的防衛機轉,使他排斥了無益的嬉遊而與母親緊緊依偎,以充分發揮求生的掙扎。小說作者又特地安排了三個同年齡的兒童來陪襯岳飛的自制與深沉。這王貴、張顯、湯懷都是富家子弟。恃寵而粗魯,父親們管教不了,便聯合聘請周侗來教訓他們,周侗是宋代有名的教育家,是水滸英雄林沖與盧俊義的師父。而岳飛因為沒錢就教,便「在隔壁,每日將凳子墊了腳,爬在牆頭,聽那周侗講書」,後來因為替那三個童伴作文章,被周侗賞識,又值當地「禾生雙穗,必有貴人」,於是,岳飛的天賦終於被周侗發掘出來了。這是個決定性的機緣。同是一個師父,林沖與盧俊義最後淪為邪盜,而岳飛則效死為忠臣。致使岳飛的人格,既有水滸英雄的武勇,更有道德的情操。是一個完美的形象,全然符合中國人心目中的正統英雄——不但要本領高,而且應該是朝廷的忠臣,家裡的孝子,這是沒有邪氣魔性的英雄,已不似水滸人物的本能型態,而是,受過良好教育而氣質歸於醇正的儒將偶象。
現在,岳飛德與學兼備,文與武俱全了,但這只是初步的英雄條件,是屬於個人修身的範圍。至於,要堅持神話身分的需要,則他還缺乏一支天賜的兵器、一匹神化的良駒,一批效死的基本部屬、一個提攜者、一個戰場上的終生敵人,一些背後陷害的奸臣,以及專門塑造英雄的時勢。就最後一項而言,在正史上,時勢的確是考驗、創造英雄的唯一動力,但是,小說則相反,英雄既是天生的,是上界神仙降凡以完劫的,則英雄必定要造就一個時勢來顯耀他的個性與榮譽,時代是附隨著他的生命而一齊帶到人間的。不是英雄去適應時代,而是,到了某種機緣,時代必須全盤改變它的趨勢以迎合英雄的使命。
3.神矛與寶馬——英雄的裝飾
關於岳飛的兵器,第四回說,岳飛陪著師父周侗去拜訪一個和尚,因為要煮茶,他便拿了茶碗到庵後瀝泉洞拿水:
那泉上一個石洞,洞中卻伸出一個斗大的蛇頭,眼光四射,口中流出涎來,點點滴滴,滴在泉內……便放下茶碗,捧起一大石頭來,覷得親切,望那蛇頭上打去……只聽得「呼」的一聲響,一霎時,星霧迷漫,那蛇銅鈴一般的眼,露出金光,張開血盆大口,望著岳飛撲面撞來,岳飛連忙把身子一側,讓過蛇頭,趁勢將蛇尾一拖,一聲響亮,定睛再看時,手中拏的,那裡是蛇尾,卻是一條丈八長的蘸金鎗,鎗桿上有「瀝泉神矛」四個字。……
神鎗只配真英雄,這也是前定的。蛇如何變成矛,血肉如何化作金屬?西洋神話中有「點石成金」的故事,有「石中劍」的故事,那麼,英雄的出身行道,似乎不必練功夫,亦無需用意志,命運在前頭領路,用奇蹟與巧合鋪成的大道,遂使英雄每一跨步,都深印著意義與效驗。英雄必不虛此行,這是他神聖的使命,上天又如何肯令他依照凡俗的方式,緩慢而規矩的憑勞力累積來完成建設呢?英雄除了非常手段外,還要有絕對的運氣。他所需的一切道具,上天會代為籌畫、適時供給,即使像兵器這無生命的物件,也因為配合著英雄身分而有了特異的來歷。一支附靈的兵器,代表一段生涯的輝煌,多少給英雄自負的信念——不敢辜負上天的厚待。正如《西遊記》唐僧的馬,為了負載這一程艱險的取經路段,便需由龍來變形化身。這或許象徵著英雄的魔術能力,他降臨世間,即是要憑此異秉,以變化世間的景象。假若說英雄的事業是由所有這些附屬於他的條件所組成,那麼這些屬性亦正是英雄「善其事、利其器」的成敗關鍵,具有暗示性的隨伴在他周圍、輔助他、影響他,並且在最後剝落、離棄他。使英雄的末路仍舊恢復孤絕凄涼的孑然一身。英雄不是自塑自破的,而是上天的工具。上天賦予他優厚的性質,為的是利用他來完成某種預設的巧局,英雄待命而生,也隨時可能被收回。這支矛的道理,正指向上天播弄英雄的意旨。它給岳飛叱吒風雲的憑藉,然後,在第六十回,岳飛氣數已盡,被秦檜矯詔招回的時候,行到江心:
猛然風浪大作,黑霧漫天,江中湧出一個怪物,似龍無角,似魚無腮,張著血盆般的大口,把毒霧望船上噴來,岳爺忙叫王橫取過這桿瀝泉鎗來,望著那怪戳去,那怪不慌不忙,弄一陣狂風,將瀝泉鎗攝去,鑽入水底,霎時風平浪息。
這很可以暗示「劍在人在,劍亡人亡」的關連性。英雄當然明白兵器對他的意義,亦尊重周遭事象的變動所示現的預兆。除了一股壯志未消的遺憾外,他坦然接受安排。英雄唯一能自主的,便是伏首於命運的宰制而無所掛礙與泥滯。
至於岳飛的馬,則是屬於人間的比較優秀的品種,他的神話只在於動物的直覺感應。他大抵從出生以來,就在等待岳飛,故保持著強悍的野性而未被馴服過,卻恰好岳飛正要選馬當坐騎,於是,人與馬經過一番較量後,這馬兒認出了他的主人。作者說:「物各有主」。一切如此恰當而週全,英雄像一塊磁石,投進世間,便吸引了同性質的精華之物。
4.伙伴與部屬——英雄的肢體
假如英雄是樹幹,那麼,他的一批共患難、同生死的伙伴便是樹枝。也就是英雄肢體的延伸與分叉。這些枝叉從樹幹生長出來,各自指向四週的方位,成了力量的輻射。他們也是英雄的護衛與眼目。英雄把血液灌注給他們,藉以共同完成茂盛的事業。他們可以說是附著在英雄身上的,卻又各自獨當一面的。但是,英雄的樹幹一味的挺直向上,它同時抬舉起這些枝仔,而這些枝仔為了補足英雄的廣度與領域,不免在伸向四方時,都稍微傾斜,與樹幹構成角度,即與英雄共榮枯,但較多超道德的「邪氣」。並且,由於他們是經由樹幹而間接立足於地上的。因此源自於塵世的所謂責任、道德與限制,都未曾緊迫的涉及、干擾到他們本身,他們多不謹守這些社會關係,也絕不需要。他們唯一的概念乃是對樹幹的依賴與助長——即是對英雄個人的親近、效忠。分享著榮耀、分擔著悲苦。一切若不直接發生於英雄切身的利害,他們便袖手不管。這樣的伙伴,是英雄所不可缺少的,也常是惹禍的來源,因為他們受到英雄的支持與隔離,遂對社會疏遠了;並且,為了維持集團的尊嚴,他們經常對外界採取敵視態度,或不能容忍英雄對他人(如皇帝、文臣)的卑屈與服從。在岳飛身邊,最初有兒時的玩伴——湯懷、王貴、張顯。後有攜母投靠的牛皋。這四個人與岳飛在鄉里結義訂盟,一齊出道,在小校場搶奪武狀元,槍挑小梁王,然後落荒而逃。他們是粗野不羈的福將,渾似一群食人獸,由靈敏的嗅覺來引導凶猛的四肢,踐踏著人類文明而撲向顫抖的弱肉。他們隨待在岳飛左右,正如獵狗拖拉他們服飾鮮明的主人。作者以一首詩來說明這最初的五人幫會:
五星炳炳聚奎邊,多士昂昂氣象鮮;萬里前程期唾手,他年快著祖先鞭。
當岳飛逞雄小校場的聲名傳揚出去後,他們浪游所到之處,便有許多謀生無計的好漢紛紛趕來依附,如山賊施全、趙雲、周青、梁興、吉青;梁山泊後代張國祥、董芳、阮良……。以及張憲、董先、陶進、張立、張用等。這批人都是平民流落為盜寇者,化零為整的結果,造成岳飛集團的聲勢。有人說《岳傳》是《水滸傳》的延續,就型態上而言,岳飛後日抵抗金朝入侵的基本部屬,確實是這樣一批化外游民,他們由於才識不足,便冀望尾附英雄塵後,以圖出身,而岳飛也寬容的收留他們,除了許以功名的報酬外,更用「結拜」為籠絡,徹底綰服了他們。類似這種江湖義氣的結合,大約盛行於明、清之際,屬於民間契約式的,與朝廷的官階體制無關,多半較富於感情的參與。《岳傳》作者很自然的便把這種意識灌注到小說裡,使得正史的實錄轉化成民間傳奇。並且,宋朝徽宗前後,由於政局的衰亂,蔡京、童貫之流奸宦的猜忌與肆虐,的確造成許多盜匪集團,朝廷在應付外患(西夏、女真)之餘,幾乎無力進剿,於是這些賊寇便壯大而形成有組織的惡勢力。岳飛以一介平民起家,最初受宗澤的賞識,任職承信郎。直到南宋徽宗即位金陵後,才徵召為張所部將,以八百精兵轉戰各地,陸續收服各地草寇、晉封五省大元帥。朝廷授與他的主要任務是剿匪平亂,他也趁機降伏這些游民,給予正式訓練而編入部隊,預為將來抗金的兵源作準備。王夫之《宋論》:
宗汝霖所收王善等之眾二百餘萬……徽宗之世,河北之盜已興,迨及靖康,女直破汴京而不有,張邦昌僭大號而不尸,高宗處淮左而不能令。郡邑無吏,吏無法。遊奕之虜騎,往來蹂躪,民莫能自保其命。豪強者聚眾砦處,而農人無可耕之土,市肆無可居之廛,則相率依之……室無終歲之計,甕無宿舂之糧,鳥獸聚而飛蟲遊……。聞汝霖受留守之命,依以自活,為之美名曰「忠義」以撫之,抑豈誠為忠義者哉?故汝霖之用之也,欲其急也。……汝霖卒,而復散為盜,流入江、湘、閩、粵,轉掠數千里,不待女直之至,而江南早已糜爛。……群盛之流入內地者,韓、岳竭力以芟夷之,殲殺過半,弱者抑散而傭食於四方,然後收其僅存之可用者以為吾用。……
張、韓、岳、劉諸將競起,以盪平群盜,收為部曲。宋乃於是而有兵這段話說明了岳飛承襲自宗澤的膽識與謀略,為了平內亂以禦外患,則收群盜為堅兵乃是兩全的辦法。而說岳全傳更指出了這些降附的賊寇,都是待罪之身,不能得到朝廷的封爵,編為正規軍的。為了彌補這個危機,乃賦予岳飛以「結拜」為手段,把傳統的忠臣義民轉化為江湖義氣,使這些降匪受岳飛的庇護而得以全力投注於抗金。當然,他們的行動也只是聽令於岳飛而效忠於私人的。這是一種特殊的關係,也是英雄超人一等的權變。有了這樣的認識,彼輩「由降將而變為兄弟」的草寇,便因懾服、感恩而誓死為岳飛肢體,共命榮枯了。
5.戰爭與功業——果報的實踐
接下來,談到構成英雄事業的主題——即由前世宿怨所影射在人間的果報。這部分大抵從二十三回開始。兀朮是奉命來懲罰徽宗的,他在靈感的引導下,於金朝演武廳單手舉起千餘斤的鐵龍,取得掃南大元帥的封銜,首次興兵入寇,逼使趙王與康王入質於金,並虜走徽、欽二帝,造成所謂「靖康之難」。這是第一段果報的實踐。因為本書的緣起乃是徽宗個人對玉帝的不敬,既受報應,則兀朮的任務已初步完成。但是,魔神既淪落世間,賦有人形,便免除不了隨肉體而生的欲望,而貪多務得,遺忘腳跟下大事。況且,現實既成的優勢更使他躁進不已。於是,戰事繼續延長下去。高宗(入質的康王)也是個天命的真主,註定要承擔祖先的餘孽,故又有「金營神鳥引真主,夾江泥馬渡康王」的穿插,留下一個破綻,伸出一個枝節。康王逃回中原,於金陵即帝位,兀朮亦尾隨而到,這時,才引出了沉潛已久的岳飛,兩位天使終於正面對敵。小說中岳飛是佛遣來制服兀朮的,他代表著天命慈悲的一面,不願意讓冤有頭債有主的仇恨擴及第二代的無辜者。他的能力當然超過兀朮,故二十七回、四十五回、五十九回前後三次連續打敗兀朮,而兀朮一次落水,一次受困、一次自殺,深深的絕望使他解悟自己於天命上的極限。幸而,他的氣數未盡,每到吃緊處,總有靈驗救他逢凶化吉,得全性命。大約上天意欲令他飽嘗驚嚇,暫收野心,以留待後來捧出秦檜,陷死岳飛。這正是一物剋一物,時候未到,任誰也不能替代與逾越。而英雄至此得志,豪氣迸發,面臨指定的終生敵人,正如貓見了鼠,立刻激動出所有潛能。在某種意義上說,這是氣數流轉的生剋,英雄與他的死敵原不過是屬靈的傀儡而已。而一般人所能見及的卻儘是現實的影戲,英雄的豐功偉蹟。小說作者為了滿足觀眾在這一方面的要求,便煞有介事的鋪敘許多戰場的情節,以及對抗的消長,藉熱鬧的武戲以掩藏它背後的宿命。但是,每當故事進行到勝負將分的關鍵,作者又會坦白的揭開這層謎底,把一切還諸天命——這也是天意了;果然天機已定;不道天意不該絕於此——頓時將英雄的功業一筆抹除,所有浩氣山河全化做小丑跳樑。這是宿命下的英雄悲劇。中國的英雄常是「順天應命的」,不以人類的意志來天意,因此也就反轉不出希臘神話式的悲劇性格。由於受宗教影響,英雄即使步入末路窮達,亦僅會慨歎「萬事不由人作主,百般原來俱是空」——既作不得主,則委運任化;既都是空,則休計成敗——然後便順服的接受了一切。在情調上,它是體認無常的一種蒼涼。若也算一種承擔,則中國英雄的悲劇乃在於明知命運的莫可奈何,卻沒有權利頹喪、背叛及撒手不管,他仍須凝聚精神,忘卻一己,以徹底踐行上天的意旨;並且,最重要的,他須謹慎自制,勿使牢騷污穢了人格。他唯有矢志以誠來取悅冷酷的天命。他所關切的是捨己成德,以典型於後世。他企圖以個人的犧牲作為奉獻上天的祭品,祈求抵銷天命對人世的懲罰。他相信,天下事既是宿命的顯現,那麼,解民倒懸的辦法,並非於現實上擊垮各種為害的勢力,而是,承擔一切痛苦,徹底順服。作為一個民意的代表,他若是誠懇的想造福百姓,則他不能以自己為領袖,接受民眾的膜拜。相反的,他隨時都準備把自己交給民眾(甚至交給敵人),當作進獻於上天,換取和平的牲禮。中國民間相信,英雄是特殊的人,是上天所關照著的,他的精神可上達於天。他個人的服從,或可代表百姓對天命的認同。因此,他必須善於揣摸天意,他也戰鬥、也謀略,但是最後的成敗,不得歸功或歸罪於己,他要承認,是上天使情勢發展成這般。故而,勝不能驕,敗不必餒,總是天意在主宰,英雄只要保持他的精力及謹守他的人格,便是眾望所歸。具體而言,作為一個儒將,是典型的忠臣孝子,他對於生命總根源的天,更須無條件的奉承。
小說中岳飛是很瞭解這一點的,尤其他是貶謫的神族,在落劫為人的這段歷程中,更須敬謹待命,秉天意以行事。並且,在後面的章回裡,我們看到他受盡冤屈,高宗誤解他,秦檜逼害他,這些原都是他的能力足以反抗,自辯的,但他卻愚不可及的把自己送進虎口,而彼時正是抗金事業最鼎盛的關鍵,將一舉肅清中原、直搗黃龍,完成畢生壯志的。他卻在這萬眾矚目的時候,毅然拋下所有努力與成績,付諸身後,似無一絲留戀;而孤獨凄涼的踏入自擇的死亡裡。誰能了解他的作法究竟建立在什麼思想上呢?凡夫俗子豈知「天生的英雄」是註定忍受各種不合理的播弄的,也唯有抑制對「不合理」的猜疑與反抗,英雄才取得全然堅決的信仰,而這信仰將把他帶到神聖的境界,在那裡,他慨歎自己曾經流血爭執過的所謂事業,原不過是一場遊戲、一項測驗,亦不能成就什麼。但是,透過它,英雄才到達了這最後的原籍——天堂。
也許,我們會以歷史學家的眼光來評論岳飛的智愚,認為「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才是岳飛正確的舉動,然後,便得意的(或惋惜的)譴責岳飛因一時愚昧,聽從秦檜的矯詔而回京領死,順帶斷送了大宗可能殲滅金朝,再造盛世的機會。但是,小說家不忍這樣作,也不敢斷定孰是孰非。他隱隱感到天地間有一種超乎人類「正義自裁的權力」的聲音,英雄靈敏與虔誠聽到了它,並領悟了它的啟示,立即拋下身邊及未來的所有纏擾,而跟從它,消失在人間的是非爭論之間。
這些即是《岳傳》作者所要告訴讀者的內涵。但為什麼要鋪演了一大本故事,反而把主旨掩藏了呢?正如前面所說,通俗小說所面對的是中下階層的群眾,他們不善於直接從教訓文字取得抽象的解悟,他們必須經由許多同一主題的故事情節,反覆演練,然後才能在逐漸加深的記憶裡,歸納出相似的結論。所以,小說作者須於前後兩回把主題意識陳列出來,而把中間不定回數的空間留給讀者消遣,在消遣裡暗寄一層深意,慢慢推演到本題去。讓讀者不自覺的被引導而終於陷入難以拒絕的結論意義中。再者,這些讀者(甚至作者)由於處在民間通俗意識裡,很難嚴辨思想的分際(儒、道、佛),一個原屬儒家獨立自足的道德觀念,如忠、孝,是緣於自發的感情而轉化為社會的倫理,付出即是報酬。一旦落入小說,它的功能會被擴大為修仙成佛的條件。譬如岳飛的下凡,原只是應劫而生,在人間有特別任務的,最後卻死於愚忠(對君命的盲從)愚孝(對母命精忠報國的堅持),而未能完成使命。幸而,儒與佛在民間倫理互相調配的結果,忠孝也可以是修行的福德之一。這整本書的德目,大抵不離「精忠」,最後則歸入仙佛。作者巧妙的運用天堂的報酬來輔助忠孝的實踐,對於知難行易的民眾是很有誘惑性的。因為教忠教孝,在民間乃是耳濡目染的習性,是人人能起碼踐行的,但是他們未必能理解這些行為在感情上的必要,他們或將詢問如此教化於現實的利益,那麼,成仙得渡則是最好的安慰。在佛法盛行於中國之後,只活一輩子的觀念,並不能令人饜足,大多數不得志的民眾常對行善而貧苦的現實感到猶疑,假如一切止於今生,那麼殉節於忠義是否比苟且享樂更聰明呢?小說家於是為民眾補償了這點缺憾,他讓忠臣孝子死後得登仙籍,永享人間血食。故而岳飛雖因忠孝而怠職,致使兀朮猖狂難禁,虐害百姓,但是,英雄最重要的成就並非於現實上打倒惡勢力,而是塑造自身成為精神的表率。從這裡溝通天人之間的信息。至於懲奸斬邪,則任何人都得而為之,即使沒人做到,奸邪亦終將自食因果。
說明了事業在宿命觀的次要地位,再回頭來看岳飛成年後,與他的弟兄們的輾轉征戰,這部分脫離了神話而傾向於史實的陳述,《夏志清論中國文學》(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頁124)說:「它若不以把現有的史實用比較淺白的話重新編排起來為滿足,就應把充分發揮小說的細節懸為鵠的。」《岳傳》的作者也曾努力憑想像把戰場情況鋪敘得近於通俗劇的味道,那裡面有火拼、踹營、破陣、計謀、離間等場面,也有確實的軍馬比數、部署調動、臨陣對話、以及愛情故事,種種應有盡有的軍旅插曲,彷彿舞台演出。但是,正如夏先生所說:
然而在一本戰爭小說中,主角一但嶄露頭角,故事總趨於落入俗套,因為他的生涯現在已大部分和軍事行動分不開了。既以縷述他在軍事上的豐功偉業自命,有一個戰役,著書的人就得添入它的細節,這些細節在歷史和傳說中,不是語焉不詳,就是全付闕如。他得發明每一場戰爭的情況,但他的發明通常露出沿襲的痕跡。(《夏志清論中國文學》頁125)
類似這樣套公式的戰爭描寫,並不能特顯英雄的個性,同時,篇幅也分擔給其他角色去了,故而,我們只能把它看作是娛樂性質的砍殺。至於,替那一方面耽憂,都沒有必要,因為,不論岳飛或兀朮,他們都是上天在操縱、護衛著的,誰也不會出乎意料的慘死或無緣無故的退出,致使故事中斷,對峙的局面傾倒。它將在預料的穩定情況下並行發展,直到雙方功行互相圓滿後,同時收攏。本書的順序是,兀朮先勝、席捲北宋都城。岳飛繼起、直逼金營,接著,便是秦檜殘害岳黨,而牛皋率領第二代英雄、掃滅兀朮。這裡,要注意的是,本書最初只是兀朮與岳飛的角峙,但是有限的人物無法滿足讀者對情節涵蓋面的貪求,作者於是添加了秦檜與牛皋兩個次要角色,這兩人都不在氣數主線內,他們是額外參與的,不過,作者安插他們卻不致於勉強、呆板,反而因預先埋伏而在後期發展擔當了重要的補足作用。例如秦檜先是徽宗朝的忠臣,隨趙王入質於金。趙王死後,他夫婦倆(其妻即女土蝠)被放逐到賀蘭山邊草營內服侍看馬的小番。直到高宗遷都臨安。兀朮戰爭失利,乃施恩於秦檜,把他遣送回國,暗地裡作為金朝的內應。秦檜夫婦與岳飛是前世宿仇,那麼,他們的設計陷害忠良也就變成合理而有效的了。先天的權利加上後天的機緣,令岳飛無法逃避,只有默默的承受了。這附帶解釋了岳飛為什麼屈伏於秦檜的「莫須有」罪名的原因。
至於牛皋,比岳飛更傳奇的人物,他出場很早,並且一直挨到故事完畢才下場。他只是作為書中的滑稽角色,他的出身來歷也沒交代清楚,直到最後一回,才含糊的說是「趙公明座下黑虎」。他是《岳傳》一書中,從頭到尾都在場的人物,雖則由於他的個性較野蠻而自由,參與感也較不迫切,可說是唯一能來去自如的,也正因這分洒脫,他更能清楚的發現:這一切熱鬧的場面,原只是幾場不連串的遊戲,只要順著本性做去,則沒有什麼值得激動與固執的。因此,他以一員逗笑的福將出現在故事中,始終從容不迫(不在乎也)的跳進跳出,得意時大魚大肉的快活;興緻好時,打幾場莫名其妙的仗;若是被斥責、或事情違背他的快樂原則,他便嘀咕著撒手不管,出家當道士去了。保持著這一分天真的心態,他才能隨心所欲的遊戲人間,讓福星照臨。並且在岳飛被害後,其他兄弟有的戰死、有的自殺,只有他狹著悲痛,苟且偷生,活到後來與兀朮同歸於盡,他等於是岳飛的另一個身影,是英雄的欲望面、本能面。他監視著全書結構的演變,看著善惡的消長、生死的輪迴、成敗的交替,看著一切那麼有趣而虛妄。他從個性裡流出源源不絕的笑意,來沖淡生存競爭的緊張氣氛。即使到了最後一戰,他騎在兀朮身上,氣死兀朮,自己卻「哈哈大笑,快活死了,一口氣不接,竟笑死於兀朮身上。」他所笑的是諸如此類的人間荒謬——牛皋是黑虎、兀朮是赤鬚龍,而虎騎龍背,龍氣死、虎笑死。
這裡主要是說明了徽宗、兀朮、岳飛、秦檜夫婦、牛皋等主要人物的安排佈置,都是各有用意,互相呼應的,使因果網愈趨複雜,而沒有漏魚之虞。
每一個英雄,註定有兩個敵人,一個是正面的,如兀朮;一個是負面的、如秦檜夫婦。前者基於天意的使命,後者則緣自私人的仇恨。正敵以武力戰鬥激揚英雄的豪氣,負敵則以卑鄙的陰損來反襯英雄的光明,同時也揭露了英雄的弱點——不善於防閑小人。由於負敵天生擁有一項狠毒的本領——陰謀。他的道德禁忌被豁免了,他享有不受良心譴責的自由。他可以不擇手段的向英雄背後開槍。而英雄也從來打不倒他。因為英雄沒有權利攻擊「不公開」的敵人。除非正式對陣、公平決鬥,否則英雄以他的榮譽感,即使挨打,也不會還擊的。岳飛擊垮了兀朮,秦檜則陷害了岳飛。天道循環,沒有人於現實上能永保天時。尤其英雄的一往直前,義無反顧,更加遺留許多破綻於後塵,致使餘孽滋長,後患寄生。關於「莫須有」罪名,在宿命意義下,乃指謂因果報應是自行發生的,機緣成熟時,即使沒有適用的名目,它仍會如實完成。這在岳飛與秦檜的潛意識中既屬充足理由,也就不須另外捏造公開的罪證以求說服旁觀者。岳飛死後,由於生前力行忠孝,故其陰魂暫時仍居留於「岳飛」這名分與形象內,享受一段人間血食。他是在等待果報的完滿,等在劫的人物(其實是有道行的動物群,如鵬、蝠、龍、虎、魚等)全部結束歸位。在這遊蕩期間,他的意識仍屬於人倫的,也將維持生前的性向,故又於冥冥中指點他的弟兄,使勿因激憤而作出破壞一世英名的舉動。同時,他也必須負責制伏秦檜夫婦,因為這額外的禍端是大鵬親自惹起的,當然也要自行解決。
餘論
秦檜後來被岳飛的陰魂百般糾纏,終於發病,咬碎自己舌頭而死。其妻女土蝠亦被陰卒拘拏,舌頭拖出二三寸,兩眼爆出,死於非命。兀朮則被牛皋氣死。本書整段因果,從此圓滿,眾魂聚向靈霄寶殿,等候審定功過。岳飛乃西天護法降凡,即著金星送歸蓮座,如來佛說:
善哉!善哉!大鵬久證菩提,忽生嗔念,以致墮落塵凡,受諸苦惱。今試回頭,英雄何在!
這樣一位正史有傳,民間傳說的英雄,落到小說家手裡,卻被安排於因果宿命裡,隱然透露著民俗信仰對英雄造型的格套,究竟由人而神呢,還是由神而人?反正,處於宗教的論點,神人本是一體,回頭觀空,英雄又何處立身?作者善假於歷史故事,重寫改編的結論,亦不過鋪張繁華,誇大情意,然後,戲夢一場。如此寓教化於故事,是否撫慰了中國千百年沉沒於苦難的同胞呢?或許可引用陳曉林對湯因比的評語說:「他的時代感與使命感……使他一再逾越了(說故事、編小說)的專業範圍,而走到大眾傳播界,走到十字街頭,向世人警告……。」[5]
[2]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台北.聯經,2003http://lamp-oil.blogspot.com/2014/11/20031.html?view=clas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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