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生相.6-生命的起源
生命起源(由來)的三種推想:
1.創造說:人是上帝創造的。《OldTestamentGenesis》「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式樣造人。」「耶與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耶與華神就用那人(亞當)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當人在世上多起來,又生女兒的時候,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後來神的兒子們與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這有其複雜的「神話」來源,並不是一次確定的,在西方的學界也被質疑,例如進化論。試問:上帝曾幾次創造人類?或是有二位以上帝在伊甸園內外,各自創造子民?或各種「生命」本自有之,卻由某些人想像了「上帝創造萬物」的說法?這是一種難以驗證、也難以取信的神話。耶和華若能造人,那麼,其他教派的神(阿拉、大梵天……),也都(宣稱)能造人,那眾神所造之人是同是異?
2.演化說:生命是在漫長的進化過程中,由無機物變成有機物,由有機物化成氨基酸、蛋白質,最後成為簡單的單細胞生物;但是,但地球生命在很久以前已完成,無法重複,因此,起源的問題可能超出了科學研究的範疇,我們能否做出導致生命來源的(化學)進化過程?這可能沒答案。即使一個活細胞在實驗室被造出,仍不能證明自然界在數十億年前採用同樣的步驟”。至於說,人類是由低等生物演化來的。考古上從來就沒發現介於兩類之間的生物及其化石,考古學上說這些是「失落的環節」。然而,從基因突變而產生新物種,也有其問題。其實地球生物是各從其類,而不是從低級一類進化到高級的另一類。
3.外來說:由無生物進化的「無生源論」或「生物自生論」有許多難題,許多科學家放棄了這種觀點,卻又不能接受「上帝造物」說,於是另外提出「生物外來論」(Panspermia)的假說~外太空可能有高智慧生物,把原始生命送給地球。一種是說,外星人以他們的「細胞」培育復製成人類,再送到地球;另一種說,幾萬年前,外星人選擇地球上精力旺盛、智力較高的雌猿,及狼、海洋生物,取出不同的基因,組合、拼接,創造出新物種--人類。在這個觀點下,一神教的上帝及其他神族、天使,也都成了外星人。據說,美國國會於1989年撥款一億美元,以「尋找外太空智慧」(SearchforExtra-TerrestrialIntelligence)。
以上三種說法,以意識的推論、想像、建立,而有了被他界上帝創造、從其他物種演化,外星人複製……,這些假說是以「地球」生命為對象,受限於地球人類的自我意識(人道),而未能論及一切星際國土的生命之起源;且偏向於物質形式的由來,忽略了生命更根本的心識(這才是生命的定義)。因此,有太多的缺失與誤差,各說各話,卻都不能自圓其說。也就是找錯了方向,既不能證實,只成了信仰。一般人若選擇或認同其中一種觀點,則整個人生的思想、價值、行為就被導向、決定,乃至於成就了相應的業,影響後半生與未來世的果報,因此,不可不慎重。《孟子》:「萬物皆備於我矣!反身而誠,樂莫大焉。」應當要回到生命自身(心),就其具體的結構與功能去分析、觀察、溯緣,看這一切生命形式與活動是怎麼開始的(從死亡到入胎)。否則,易流於「終日言,不及義」,雖然做出種種假設與推論,卻都沒說到真實的第一因。
眾生相.7-佛教的啟示
有情生命的結構與運作之始終根據,不能以意識去推想或以情感去編造。所謂的第一義諦須能通達有情與無情的關係,函蓋三界六道、四生九有的眾生,從凡夫位到賢聖位,都由祂而圓滿成就。
前述「外來」說,有可能受了佛經的啟發:既然一神教的上帝創造說,被科學界質疑;而進化論又無充分的證據,那麼,佛教的看法--地球人類是從色界第六天(光音天)來的--就很值得重視了。
《長阿含經》卷6:由有情共業力故,虛空中無數微塵聚集,形成了新的物質世間-銀河系,稱為「成劫」,作為共業有情受報之場所。起初,有許多太陽,熱度極高;之後,逐漸冷卻,氣凝為水,而有了植物、氧氣,可讓粗重的欲界色身居住,稱為「住劫」;於是有色界光音天人飛來這裡,品嚐了自然甜美的地蜜,互相轉告,遂以為食。貪食者體質改變,光明消失,不能飛行。地蜜沒了,改吃地肥;地肥盡了,改吃粳米、糙米……,身體越來越粗重,也有了喜怒哀樂的情緒,有親密行為,變出男女兩性,成了欲界的人類,組成了家庭、社會,並創造了語言。文字,而有了歷史紀錄。從此以後,人們可以繼承前人所體驗之世間智慧,累積記錄之結果,形成今日人類之智慧。
這可說是光音天人退化為第一代地球人,男女結合,而他界陸續有死後轉生來此的,就成了後代子孫。
其次,宗教界或哲學界,則有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的說法,也都不合邏輯與事實。生命是諸法之一,其由來不可能是:
1.自生:若自己生自己,則每個生命都有「能生」與「被生」二體;且可隨意無限的繁殖,或如嬰兒不須母親而自生。
2.從他生:若從其他生命而生,則他生我,我也能生他?或全由上帝(分靈)所生,那麼,本尊與分身是一或二?上帝若不是本有「自生」,那又由誰所生?
3.共生:自生、他生都不可能,自、他共生就更離譜了。或說父精母血及色法四大就可出生嬰兒。
4.無因生:若無因無緣,突然而生;或無因唯緣,隨機組成;如此則天下的萬物亂生亂滅,而人為的努力也徒勞無功,這顯然不是世間的實況。[1]。
排除了以上四種錯誤的想法,唯一可信可證的是「無生」:並不是否認一切生命現象,而是說,有情眾生都是從各自的因及緣而出生,這裡所說的「因」,是出生諸法(萬物)的根本因或第一因~不同於哲學或一神教以第六(意)識的想象虛構,而是第八識的實存不滅~而此心的體性是本來無生,卻能藉眾緣之力而變生五蘊十八界的生命。
古今中外的宗教界或是哲學界,除了斷滅論之外,有一個共識,就是「宇宙與生命之源起的根本,必須是不生不滅的」。在這理論上,各自建立其理想的本體,如基督教的上帝、回教的阿拉、婆羅門教的大梵天、西方哲學的形上實體……;佛教與之不同的是:釋迦牟尼佛在兩千五百多年前親證宇宙與生命的真相,並依此成佛。所證與所說的核心是:一切有情,各有一個不生不滅、不增不減的真實心,可稱為本際、入胎識、如來藏、阿賴耶識、第八識、真如……等,祂是本有常在,歷久彌新的,每一個有情的「祂」不僅出生了各自的身心,也依共業而創造了眾生同居的山河大地。
[1] 第八識,又稱:本際、無住心、不念心、真心、真如(心)、自性、法性、空性(心)、實相(心)……等。以下,隨不同行文脈絡而交替使用。
眾生相.8-生命的形式
生命的形式(業報輪迴/三界六道)
由於眾生造作了各種不同的身口意之業,這些業種子儲存在各自的第八識,因緣成熟而對應顯現了千差萬別的果報;依於不同的業報,而有各種類的生命形態;每一類眾生,又依於各自的別業而造作了一期又一期的生死,因此有了多采多姿的情境,及千變萬化的際遇。[1]大體上說,有情眾生的生命類型(正報)與活動場所(依報),不外乎三界、六道,一般人受限於凡夫的眼界與心量,較難信解這些生命的存有狀態;若從無始以來無量無邊的輪迴而言,每個有情已重複遍歷這些境界,只因胎昧(隔陰之迷)而不記得,故不應以人類的淺見而妄議之。
從一般現象,生命都是方生方死,剎那不停的變化;若依法界實相,則一切有情的生命,是由眾生各自的業種子所生,各個有情又依據過去世所造的一切行、業,而顯現不同的果報;這樣的出生、成長,乃至死亡,又重新投胎,輪回不止。一切有情在無窮無盡的生了又死、死了又生過程中,色身與意識不斷地再生、更新、變異,因此,前世、後世、來世,判若別人,互不相知;卻有各自的本識始終如一、永恆存在、不生不死,讓這一切生死輪轉、因果業報有了依憑。讓他們在三界中顯現各種生命型態與生存活動,且有喜怒哀樂等情緒反應。若不是本識在有情身中運作,則色身與七識心的功能就停止、消失,而被稱為「死亡」。
一切生命是永生
根本(第一)因:佛與眾生之壽命,都無限量,稱為無量壽。
太虛大師云:一切有情的生命,變來變去,總是永遠的相續不斷。因此……業果相續,無始無終。一切既是無始無終,也就無所謂起源。[2]
生命的起源是不可究詰的,生與死只是從現象上安立的假名,生了又死、死了又生,相續無間,既無永久的死,也無永久的生~然而,生命的根本藏,永恆存在而不間斷的隨個人之業而變現各種生命型態,這無窮無盡的出生,在世俗說是永生。
當您具備了正確的知見,您就明了一切有情皆有第八識,而從本以來就是「永生」的,不必求上帝:上帝永生,你也永生(唯一的例外是無餘涅槃,不再出現於三界,但若有因緣仍可復活—回小向大,而再來,仍是永生)。死亡只是這一段生命與下一段生命之間,一個短暫的過度,沒有永久或很長的死亡,比起過去--現在--未來的整個生命過程,則每一段落的死亡,短到幾乎不存在。階段性的「死亡」,不超過幾小時,也不是真死,而是以中陰身暫時存在(唯除往生無色界或下地獄),直到再次受生;中陰身的壽命最多只有49天。事實上,一切生命是永恆的,死亡不是目的、結果,而是一種手段,並不能獨立,也不能與「活著」並列。生命是無始無終的,不斷改變其存在形式(三界六道),既然如此,如何以更長遠的眼光來規劃每一次(世)的生命活動,並藉由一世又一世的生命來提升品質、淨化心識?薛岳的歌:「如果還有明天,你想怎樣裝扮你的臉?」龔自珍的詩:「未濟終焉心縹緲,百事翻從缺陷好﹔吟到夕陽山外山,古今誰免餘情繞?」
[1] 《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卷一(CBETA,T01,n80_p.891,a25)[2] 見前註太虛大師,<生命之起源>
眾生相.9-進化與歸宿
當我們終於如實了解生命的由來,再回頭看前面引述的創造說或進化說,就可以有合理而可信的解釋:上帝(造物主)是每個有情各自的根本識;一切有情於惡業受報之後,從地獄往上(餓鬼—畜生—人—天)升級;或因行善修證而從凡夫位—三賢位—聖位—成佛的次第轉進增上,才是心性(智慧)與果報的進化。行善則進化,作惡則退化,進退不一定。個體生命依其善惡業報而輪轉於六道,並不永遠是那一類眾生,「物種」是共業所成[1](萬物各從其類)。「物競天擇」並不是生物界的定律;萬物乃各依其業種而轉生、受報,「因果業報」才是生命界的真相。才是不是出生之後互相競爭,優勝劣敗而決定誰是「適者」才能「生存」;相反地,若以鬥爭取勝為業,乃是低劣之心性,不僅不進化,反而輪墮修羅道、畜生道、餓鬼道。
重點在於撥雲見日,也就是列舉並排除世間各種「生命起源說」的想像與迷惑,而揭示了一切有情的的生命就由各人的根本識借眾緣而生。從此了解我們的生命就掌握在自己手裡心裡,不是外在的上帝所造,也不是化學的物質所生或低級物種的進化,更不是外星生物的複製,各自的根本識,這才是我們永恆的根源與歸宿,是我們應回心向內探索確認皈依的造物主上帝,並藉由祂一世又一世的出生新的身心,不斷的清淨、提昇生命的境界,完成最後的進化—成佛。這才是「生命教育」的第一重點與終極關懷。
[1] 有眾生的同分妄見,就有眾生的同生基--能出生各自業果,共同的浮塵。地球的一切眾生,來自於同分妄見/同生基,形成了共業。
眾生相.10-節要.結論
生命的由來—造物主、進化論,或其他?
生命的起源,是現代科學、哲學、神學尚未解決的重大問題,是人們關注的焦點。歷史上對這問題也有多種假說,如神靈創造說、自然發生說、化學起源說、天外飛來說;但都是以地球生物為對象,且偏於物質的來源,忽略了生命的內在主體:心識;因此,各說各話,卻不能自圓其說。總結其理論,不外乎「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事實上,生命不是自己能生,也不是從心外他法而生,更不是各種法共同生,或沒有根本因而生;那正確的說,生命是怎麼出現,由何而來呢?
生命的結構—身心靈是一體或三分?
人活著,略知「身」(物質)、「心」(六識)的功能,少顧及「靈」(本識)的存在;當生命結束,身壞而心滅,剩下的靈是什麼?一般的哲學與宗教對「眾生」的身心靈各有不同的論述,但不如佛教之完整如實。這是由於佛教對有情之生命結構的分析,最為詳細深入。生命既然是延續不斷、無始無終的,那麼,身心靈是如何配合、運作?死後又如何去舊趨新,重獲新生?前世—今生—來世,身與心都不同了,卻有一個貫穿三世的靈,祂的地位與作用又如何?
生命的意義—如何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生命有限」的事實,給人追求「生命的意義」的動力,一般人認為這是哲學、宗教、或科學的問題。在探索答案的過程中,我們看到的是:這問題引出更多的問題,例如:是在世間的科技、倫理、藝術中追求自我的實現,而功成名就?或在出世的宗教中尋求離苦得樂或大愛奉獻?一般人對此問題所得到答案是多元而不確定的,因為在相對的(意識)思維裡找不到絕對的答案。本課程引導您如何尋訪、確認有關於生命的絕對真理(實相),從而進入生命的核心,找到生命(究竟真實)的意義。
生命的實相—您真的了解自我嗎?
我每天在忙的是什麼?飢飽寒熱,生理需求及名聲、財富、成就感的滿足?活在當下,能避得了「生老病死」「利衰毀譽,稱譏苦樂」嗎?什麽是生命的起源?為什麼有我?一世又一世的生命延續,由誰在掌控?宇宙與生命的真相是什麼?佛陀的如何探求並實證這些答案?佛法所宣說的菩提有幾種?什麼是菩提心?如何發起?什麼是生命與輪迴的主體?如何證明?佛的生命狀態與我們有何不同?如何親證生命的實相,在自利利他之中,邁向生命的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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